6月29日晚,重庆市疾控中心宣布调整“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和“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调整后,有国内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
国内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健康管理措施(2022年6月29日)
一、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以离开高风险区之日计),第1、2、3、5、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二、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以离开中风险区之日计),没有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第1、4、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三、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其他地区)7天旅居史的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健康监测)。
四、高风险岗位来渝返渝人员能提供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证明,抵渝后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第1、4、7各做1次核酸检测。
五、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来渝返渝人员,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渝后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在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健康监测)。
六、其他地区来渝返渝人员,抵渝后提倡主动在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
七、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但离开上述地区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若能提供解除7天集中/居家隔离证明的,纳入常态化管理;若不能提供上述证明的,开展2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2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健康监测)。
八、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未超过7天的来渝返渝人员补足健康管理时间(以离开中、高风险区之日计),至少开展两次核酸检测(2次采样间隔至少24小时)。
九、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核酸检测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 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旦中、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其仍在我市执行隔离政策的人员,核酸阴性后解除隔离。
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一、自重庆口岸入境人员
(一)目的地为重庆市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1.在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2、3、5、7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对于集中隔离场所内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要立即回溯流调,对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
2.7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闭环接回,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目的地为市外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目的地信息推送。在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2、3、5、7天分别开展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前3天将信息推送至目的地,目的地闭环接回或做好个人防护条件下闭环送至交通口岸离渝。
(三)入境包机人员健康管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自国内其它城市口岸入境来渝返渝人员
(一)集中隔离时间不满7天的,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闭环接回,集中隔离满7天,并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
(二)集中隔离时间满7天,但未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由目的地所在区县点对点闭环接回,补齐居家健康监测时间,至少做1次核酸检测;已按规定完成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及核酸检测频次的(包含在市外已经集中隔离10天以上的解除隔离人员),纳入常态化管理。
(三)入境人员无法提供入境后解除隔离相关资料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
重庆疾控提醒,解除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闭环转运全过程中规范佩戴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核酸检测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 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记者 连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