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在心头的石头终于落下去了,感谢法院为我们拿回辛苦钱!”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渝北区人民法院召开解纷现场会,就地化解一批涉劳动者权益保护执行异议之诉及关联执行案件。重庆一中法院民一庭法官刘晋彤、渝北法院执行局法官杨青山现场主持劳动者和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向25名劳动者集中发放工资款82万余元。至此,25名劳动者被拖欠近两年的工资报酬终于得以当场兑现。
刘某、李某等25人原为重庆某公司的员工。2020年下半年,刘某、李某等人因与该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提起劳动仲裁,并经渝北法院一审和重庆一中法院二审。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刘某、李某等人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合计96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公司未履行债务,刘某、李某等人申请执行。执行中,该公司无可供执行财产,刘某、李某等人遂申请追加该公司股东范某、但某为被执行人。渝北法院先期就其中一件案件裁定追加二股东为被执行人,该二人不服,分别向渝北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渝北法院认定该公司违法减资损害了劳动者利益,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后该两名股东不服,分别提起上诉。
重庆一中法院民一庭在审理该两案过程中,了解到该批争议可能还将产生执行裁决、执行异议之诉等衍生案件,遂决定发挥系列案件中示范判决、示范性调解的引领作用,对该批案件采取“三步工作法”,即先判一案明晰法理、再调一案形成样本,最后争取化解全部关联纠纷。
重庆一中法院民一庭审理执行异议之诉的承办法官与渝北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法官上下联动、审执协同,经过与当事人多轮反复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兑付。至此,历时两年多的劳资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下一步,重庆一中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的理念,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用好“共享+共治+共宣”机制,加强与辖区法院之间的统筹联动,为实质性化解人民群众的纠纷矛盾持续发力。(韩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