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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重庆边检总站查获14起涉嫌偷越国(边)境案件

  记者从重庆边检总站了解到,自今年1月8日我国实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以来,重庆边检总站先后查获14起涉嫌偷越国(边)境案件,160名人员被依法阻止出境,42名嫌疑人被移交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月29日凌晨,重庆边检总站民警在江北国际机场验放重庆至匈牙利布达佩斯出境航班时,发现一名男子徘徊张望、形迹可疑,当即进行重点检查,发现多处疑点,在进一步询问中,该男子承认欲从重庆江北国际机场转机偷渡至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据重庆边检总站办案民警介绍,在3月16日重庆至泰国曼谷出境航班检查中,同时查获2起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其中一名男子涉嫌组织6名人员拟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一名女子涉嫌组织7名人员拟出境从事代孕活动。同一航班查处2起涉嫌组织多名人员偷越国(边)境案件,在重庆江北国际机场口岸尚属首次。

  重庆边检总站相关负责人称,总站将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打击行动,进一步严密口岸管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出入境行为和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筑牢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铜墙铁壁”。

  重庆边检总站郑重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记者 余志斌)

编辑: 陶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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