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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巡河 助涪陵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

  新华网重庆4月1日电(陈雨)近日,重庆涪陵警方利用无人机侦破一起非法捕捞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被警方通知调查后投案自首,用于非法捕捞的渔具和非法捕捞所得渔获物目前已被警方扣押。目前,该案已被涪陵区检察院依法起诉。

  据涪陵公安局新妙派出所民警介绍,他们在无人机巡查辖区内长江流域支流梨香溪水域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艘蓝色小艇在水域内进行非法捕捞,民警随即对其违法犯罪行为摄像进行取证并研判。次日凌晨1时许,该派出所又接到群众匿名报警称在长江支流梨香溪水域发现有人非法捕捞。经警方核查,该男子与前一日无人机巡查发现的非法捕捞男子系同一人。

  民警通过分析研判查明该男子真实身份系家住涪陵区石沱镇歇凉村的张某某,民警随即电话通知张某某前往新妙派出所配合公安机关调查。随后,张某某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捕捞的犯罪行为。同时,张某某上交了捕鱼工具:鱼网(胶丝三重刺网)、下水裤、水桶、渔船以及渔获物6尾(鳙鱼2尾、草鱼2尾、鲫鱼1尾、鳜鱼1尾),公安机关对上述物品依法予以扣押。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请市民自觉遵守十年禁渔规定,保护长江水域生态和水产资源,切莫以身试法。同时,市民若发现可能涉嫌非法捕捞的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 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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