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日报记者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线索进行梳理发现,劳动人社类别投诉主要有三类,分别为求职陷阱、不缴社保、拖欠工资。针对这些热点问题,重庆日报记者采访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处室单位。
四类求职“陷阱”要谨防
重庆日报:在求职过程中,求职者,特别是初入职场的高校毕业生,很可能会遇到各种求职“陷阱”,对此应当如何识别和规避呢?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市场科副科长郭骏豪:我们经过梳理发现,常见的求职“陷阱”有以下几个方面,主要包括:虚假岗位、高薪诱饵、创意剽窃、骗贷陷阱等。
虚假岗位主要体现在用人单位提供的招聘岗位,与入职后实际从事的工作不符。对此,求职者要注意在求职之前,仔细询问职位细节、具体工作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入职后,如发现实际岗位与招聘岗位有较大出入,要注意搜集证据,必要时可提请劳动仲裁、监察部门的介入,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高薪诱饵主要体现在以诱人的高薪待遇,吸引求职者关注,借此骗取求职者个人身份信息。对此,求职者可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了解用人单位背景,避免在不了解用人单位真实情况时,随意提供个人隐私信息。求职者们可关注重庆公共就业网提供的招聘信息,官方审核把关,内容会更加可靠。
创意剽窃主要体现在以录用考核为名,要求求职者进行创意类工作,比如,广告创意、平面设计等,借各种理由无偿占有求职者的劳动成果。对此,求职者在提交创意作品之前,要注意与招聘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本人的作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保护好自己的劳动成果。
骗贷陷阱则主要体现在一些培训公司与信贷机构合作,由毕业生以个人名义,向信贷机构贷款,作为入职培训费,让求职者多花冤枉钱。对此,求职者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参加培训就能高薪就业”的虚假承诺,也不要盲目参加求职培训,更不要随意提供个人信息资料,用于贷款培训。
以上四个方面,是求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希望求职者朋友都能擦亮双眼、避开陷阱,找到自己满意的工作。
企业不签合同不买社保可举报投诉
重庆日报:12345投诉热线中,一些市民反映,在工作中遇到了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也不缴纳社保的情况。针对这类问题,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市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副处长张从克: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签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要求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社保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对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行为,人力社保部门将严厉查处。
那么,劳动者具体该怎么维权呢?首先要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如果违法行为侵害到劳动者本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可以投诉。如果违法行为没有直接侵害到本人的合法权益,您出于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向我们提供违法行为的线索,那么这是举报。
其次,要注意案件管辖和维权渠道的问题。原则上是属地管辖,我市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均设有专门从事行政执法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者在哪个区县工作,举报投诉就由该地管辖。为方便劳动者维权,我市搭建了全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联动处理平台,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执法维权服务。市民可以在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登录联动处理平台,查询到我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服务窗口的地址和举报投诉电话,还可以拨打12333咨询服务电话、登录“重庆人社”App等渠道提交诉求。对接收到的举报投诉信息,联动平台将第一时间传递和流转至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处理,实现“一点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处理”。
此外,有三点要提醒劳动者。一是要及时维权。根据有关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举报投诉的人力社保部门不再查处。因此一定要注意时间节点,及时维权。
二是要有效维权。要注意收集与维权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记录、参保缴费记录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联的证明材料等。
三是要依法维权。我市的举报投诉渠道是畅通的,劳动者要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不要因维权而违法。
工资超一个月没支付 立即向监管部门投诉
重庆日报:投诉热线中有一些是农民工,他们遇到了包工头或工程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我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出台了哪些办法?农民工遇到这类问题可以如何投诉维权?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监察三科科长李俊江: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我市在“事前预防、事中救济、事后惩戒”等各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构建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
在事前预防环节,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规定在工程建设领域施行“两金三制”等预防性措施办法,各职能部门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也根据该文件制定了相应制度的实施细则。比如,市人力社保局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市住建委与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重庆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等;
在“事中救济”环节,我市出台了《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实施细则,对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程序进行了突破性设计;
在事后惩戒环节,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高法、市高检、市公安制定了《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实施意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标准、认定情形及办理程序进行了规定。
此外,市人力社保局还制定了《重庆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办法》,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重大违法行为进行公示,实施联合惩戒。
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具体的投诉方式有四种:一是到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服务窗口进行现场投诉,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地址、电话可通过我局官网进行查询;二是可拨打12333咨询服务电话进行投诉;三是可以登录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专栏进行投诉;四是可以通过“掌上12333”App进行投诉。
同时,鉴于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的复杂性,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如欠薪问题是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原因导致,农民工可以向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映。区分具体属于哪个行业,可以查看项目现场的公示牌,工程项目由谁审批、谁监管的,行业主管部门就是哪个部门。
需要提醒的是,农民工朋友请不要轻信包工头或劳务公司年底集中支付的承诺,这样可能导致自身损失的扩大。只要工资超过一个月没有支付,请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并且,在维权之前要尽可能地收集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表、欠条以及能够认定存在欠薪事实的各类证据材料,便于监管部门能够高效处理,更快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 黄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