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小快灵”立法 精准解决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创造性做好立法工作

  一个多月前,川渝两地人大常委会相向而行,共聚重庆市大足区,召开了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第三次联席会议。

  在这次会议上,两地人大常委会商定,要在今年下半年,对川渝两地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条例和决定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以推动立法和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对川渝协同立法的探索,是过去一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之一。川渝两地不仅迎来了首个协同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还创新了协同立法的模式,首次尝试以“重庆决定+四川条例”的形式,开展了对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立法。

  一年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创造性地做好立法工作,以精准解决问题为目标,“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双组长”工作机制等立法工作经验备受肯定。

  协同有成果

  川渝协同立法成果“接二连三”

  “把过去积累的一些好经验和好做法上升到立法层面,意味着成果固化,不会轻易变动了。”市人大代表、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游洪涛曾参与了《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起草论证。而后,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他又参加了该条例的审议。条例出台后,作为民营企业负责人,他又成为受益者。

  提及该条例中关于“政务服务中心应当健全限时办结等服务制度”相关条款,游洪涛表示,对一家制药企业来说,限时办结太重要了,它决定了货款回笼的速度,甚至可以决定企业的生死。

  其实,从签订协议明确任务,到协同立法的首个项目落地,《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仅仅用了一年时间——

  2020年7月,川渝两省市人大常委会在重庆签订《关于协同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合作协议》,明确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两省市协同立法的首个项目。

  其间,重庆方面采取了“双组长”工作机制,即由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立立法工作领导专班、工作小组,加快开展文献研究、立法调研、问题梳理、结构研究等工作,推动条例草案快速形成初稿。

  通过后的两地条例也实现了重要制度有机对接,共有30余个重要条款从市场、政务、法治三个维度作了相同或相近的规范,明确了统一政务服务标准、加强执法司法联动协作、加强毗邻地区合作共建等系列制度安排,为协同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

  川渝协同立法首个成果落地之时,川渝对嘉陵江流域协同保护的立法工作也启动了。

  去年11月25日下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同日下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也表决通过了《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这是川渝两地首次尝试以“重庆决定+四川条例”的形式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协同立法。

  之所以进行这样的尝试,是由于此前出台的《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江河、湖泊、渠道、水库等地表和地下水体的污染防治作出规定。总体而言,重庆对嘉陵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制度是健全的,措施是符合实际的,专门为嘉陵江再立法的必要性不大。

  经过慎重考虑,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提议采取“小切口”模式立法,“有几条立几条”。

  最终,经过沟通交流,川渝两地人大达成共识——重庆以出台法规性决定的形式,四川以制定条例的形式,对嘉陵江保护协同立法。

  今年,川渝两地将继续开展铁路安全管理协同立法。目前,《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和《重庆市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均已提请两地人大常委会会议完成第一次审议。

  民生有温度

  让立法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

  哪些女职工可以享受增加的80天产假?哪些男职工可以享受20天护理假?

  去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对修正后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解读。这次解读全面而具体,特别是针对“享受增加80天产假的时间节点”方面,对市民可能提出的问题都尽可能给出了回答。

  可以感受到,修正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细化支持生育措施,完善生育服务管理,确保国家政策在地方“最后一公里”落实落地。

  一年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着力推进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立法修法,让立法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通过的《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重点从评审认定、奖励优待、权益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正气,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立法支撑。

  结合我市实际推动制定的《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管理工作职责、规划建设要求、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作出规定,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管理端口前移,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提供法制保障。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注重把实践中被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规制度,对维护公共卫生、推进社区文明、反对食品浪费等14个方面作出了科学的制度安排。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着力推进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社会治理和民生领域立法,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让立法充分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

  长江保护法通过后,市人大常委会还开展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法规专项清理,着重从规范产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统一行政处罚标准等角度进行研究,并全面梳理了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补充完善的制度“空白”。

  清理有实效

  从制度层面规范“配套不及时”等问题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地方性法规配套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监督办法(试行)》,鼓励地方性法规明确规定需要制定的配套规范性文件,与法规同步实施。意味着“配套不及时”的问题将从制度层面得到规范。

  “配套不及时”,是去年3月至10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域法规配套规定开展专项审查时,发现的3类问题之一。出台试行办法,正是开展此次专项审查的成果。

  值得一提的是,市人大常委会还用两年时间对法规配套规定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系统掌握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

  经清理,现行有效的201件地方性法规中,共有156件地方性法规的463个条文需要制定配套规定,目前尚有88个条文未制定配套规定,占总数的19%。

  去年,市、区县人大还首次上下联动开展专项审查,梳理出区县(自治县)政府及部门已经制定相关配套规定321件,其中125件属于人大备案审查范畴。

  “专项审查向区县延伸,拓宽了审查渠道。”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副主任李媛表示,有的区县人大探索了从制定、报备、公开到常态化清理的全过程管理,有的区县人大探索了专家咨询机制,有的区县人大将专项审查与专题询问等其他监督方式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去年,重庆被全国人大确定为4个开展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试点工作的省市之一。目前,重庆的数据库已有7项功能开发完毕并投入使用,下一步,将重点开展数据库的推广应用。 

编辑: 韩梦霖
城市相册
栏目精选
每日看点
重庆正事儿
本网原创
010070150010000000000000011117111128257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