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活动一体开展、社会事务分区管理”,是川渝高竹新区实施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的核心内容,如今进展如何?
“川渝高竹新区自2020年底批复设立以来,通过编制两区分离实施方案,从发展规划、开发建设、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推动川渝跨省域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实践,已经形成了初步成果。”12月27日,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唐家文接受重庆日报记者采访,对新区“536”改革成果进行解读。
“‘5’是指新区经济活动呈现五个一体化。”唐家文介绍,新区经济建设涵盖了“发展规划、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运行管理”五个一体化,其中有不少先行先试的做法。比如,新区在规划方面突破行政区划边界,保障了新区范围内规划同图、执法同步,确保规划刚性约束。
在开发建设方面,新区通过广安、渝北两地组建川渝高竹新区开发建设公司,采取“小管委会+大公司”方式,将新区范围内全部资源、全域开发、全部收益归集到该公司,实现新区开发建设“长周期、大平衡”的市场化运营目标。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新区按照“交通基础同城”建设思路,重点建设了融入重庆、畅联广安的综合交通体系。在公共服务和运行管理方面,新区突出“同城共享”“同城共管”,推动教育医疗同城、生产生活同城和要素保障同城等。
唐家文表示,“3”是指在推进经济活动五个一体化的同时,新区将规划范围内的村镇管理、基层治理和社会保障这3项事务,交由原行政辖区属地管理,从而进一步明确新区管理服务职责边界,推动新区建设“轻装上阵”。
“‘6’是指新区提出的6项改革创新机制。”唐家文表示,这些创新机制包括“协同高效的运行管理机制,互利共赢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互通互认的人才一体化发展机制,跨省域集成的税费征管服务机制,同城同价的要素保障机制,跨省协同的法务联动机制”,正是通过理顺建设发展思路,让新区的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取得成效,推动了新区发展步入“快车道”。(记者 夏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