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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4.12万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

  4月6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2023年一季度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市4.12万余家企业已纳入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非现场监管2412家次。

  据介绍,重庆充分运用大数据、自动监控、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监管,在垃圾焚烧发电、火力发电、水泥、造纸4个行业全面推行自动监测设备数据标记,745家相关企业已完成自动监控联网,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98.74%。

  在此基础上,执法总队优化实施综合性执法检查,“进一次门、办多件事”,将2915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坚持无事不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措施,抽查企业1579家次,公开抽查结果869家次,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

  今年一季度,全市共查处五类重大案件(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2件,移送公安机关6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

  执法总队还落实“六个一批”分类监管措施,帮扶企业552家次,依法实施轻微免罚29件,对18家企业实施法定最低处罚,对53家企业免除加处罚款109.3万元,同意13家企业缓缴罚款165.1万元,帮助29家企业修复环境信用。

  除了执法监管,执法总队还进企业靠前服务做优环境,深化“人民至上,重庆环境执法在行动”品牌创建,执法总队8个党支部结对帮扶42家拟上市企业,各区县执法支队分别结对帮扶1个园区和3—5家重点企业。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重庆着力筑牢环境安全基础,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启动34个区县223条河流(河段)“一河一策一图”编制,累计编制备案风险评估7608个、应急预案8136个、“一源一事一案”39099个。(首席记者 陈维灯 见习记者 陈久玲)

编辑: 李海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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