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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执行」春风化雨解矛盾 握手言和护成长

  近日,经过多方努力,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涉未成年人的执行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邀请执行法官一起合照,定格幸福瞬间。

一起合照 定格幸福瞬间。新华网 发 (李玉国 摄)

  2010年5月,李某与曾某相识恋爱,2015年3月登记结婚,育有一子李某1、一女李某2。但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合,多次发生争吵,最终感情走向破裂,于2022年3月在大足法院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李某2由李某抚养,李某1由曾某抚养;考虑到李某1正值上学期间,为不影响孩子学业,曾某委托李某照顾李某1,并约定6月30日接走孩子,同时支付李某1之前的抚养费。但约定期限后,曾某既未接走孩子,又未支付约定的抚养费,李某一气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曾某支付抚养费,否则拒绝曾某接走孩子。

  案件立案执行后,大足法院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决定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承办此案,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上曾某,了解她的想法,曾某表示其愿意支付抚养费,但希望法院能帮助她缓和与李某的关系,解决子女的抚养、探视问题。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新华网 发 (李玉国 摄)

  执行法官意识到,如果不能修复好亲情,单纯执行抚养费不仅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可能引发新的矛盾。于是,执行法官联系一方面联系地方村委领导,邀请参与到本次执行和解工作中,另一方面通知在四川省打工的曾某来到法院,同申请人面对面沟通。

  最终在执行法官和地方村委领导不懈努力下,仅用两天时间,双方在监护权、探视权、抚养费等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并顺利交接了监护权。至此,一件涉未成年子女权益保护、父母探视权行使、抚养费支付的婚姻家庭纠纷圆满结案。

  父母离婚,不影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仍然有责任呵护子女成长,本案中,执行法官并未简单解决申请人执行抚养费申请,而是立足如何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双方达成最有利于孩子的和解协议。

  大足法院在涉及未成年人的审执工作中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不断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网。准确把握当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工作举措,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等方面不断取得的新成效。(戴东妤 杨天萧)

编辑: 黄京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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