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重庆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
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陈敏尔何毅亭胡衡华张轩参加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重庆代表团举行小组会议,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
全国人大代表、市委书记陈敏尔,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何毅亭,全国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参加。
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到来之际,陈敏尔、胡衡华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我市参加全国两会的女代表、女委员、女工作人员,向全市广大妇女同胞,致以节日的祝贺和美好的祝福,祝大家节日快乐、生活幸福。
陈敏尔在发言时说,完全赞成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和有关决定、办法草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政权机关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取得一系列重大成果。修改地方组织法非常及时、十分必要,是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必然要求,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将有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们要认真学习宣传,抓好贯彻实施,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动民主法治建设。要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加强领导、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代表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何毅亭说,地方组织法是关于我国地方政权的组织、产生、职权和工作程序的重要法律,是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自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以来,先后五次修改。法律实施40多年来,推动和加强了地方政权建设,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便利了人民管理地方事务,保证了地方各级政权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中发挥领导作用和组织作用。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推进,现行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修正草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国家政权机关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总结吸收地方政权建设成果做法,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法律作了大量补充、修改、优化,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反映了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解决了地方政权运转中的现实问题。修正草案广泛征求了意见,比较成熟,建议根据代表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本次大会表决通过。
胡衡华说,这次提请审议的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进行完善,必将为加强地方政权机关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保障,我完全赞成。有三点认识和体会:一是修正草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原则,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二是修正草案贯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顺应民意、合乎民心。三是修正草案总结吸收地方政权建设的新经验新成果,与时俱进、切实可行。修正草案通过后,我们一定做好普法宣传,加强法治教育,抓好法律执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上新台阶。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和香港、澳门选举办法草案,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我完全赞成,建议通过。
张轩说,此次地方组织法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立法过程中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很好总结吸纳了地方实践探索和经验做法,进一步贯彻发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完全赞成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为地方人大在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重庆人大将继续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各项工作,为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贡献地方人大力量。
会上,江小涓、吴存荣、莫恭明、杨临萍、刘桂平、沈金强、郑向东、陈金山、周勇、贺恒扬、曹清尧、冉慧、马善祥、朱华荣、王小万、李延萍、别必亮等代表发言,完全赞成地方组织法修正草案和有关决定、办法草案,并提出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记者 杨帆 王翔 颜若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