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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7类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获资助

  新华社重庆12月17日电(记者周闻韬)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体医疗费用负担,重庆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民政、财政、卫健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方案,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对7类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资助。

  据悉,7类低收入人口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上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档的,对特困人员按照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按照90%给予定额资助;对其余人员按照70%给予定额资助。上述人员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二档的,统一按照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的100%给予资助。在逐步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基础上,大病保险继续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

  方案还提出,将聚焦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落实参保责任等方面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同时依托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做好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由区县医保部门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符合规定的个人自付费用酌情予以救助,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完)

编辑: 陶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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