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5月至6月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
据介绍,专项行动主要包括这些重点任务:进一步遏制校外培训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有效解决学生家长合理退费诉求;坚决防治无资格资质、无质量保证、无安全保障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整体提升学生家长消费保护意识,切实维护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通知》指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消委会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排查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要聚焦是否存在超时段、超限额收费,是否严格落实政府指导价,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对培训机构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一次收取超过5000元等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消委会及有关部门做好退款工作。对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线索,要移交有关主管部门进一步查处。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消委会及有关部门,严格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重点聚焦预收费资金监管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通过监管部门规定以外的方式收取培训费用;是否存在“一刀切”,不按照“一机构一核定”原则核定风险保证金,资金监管流于形式的问题。
此外,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面使用《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等内容;积极探索加强预付费资金监管的有效方式,支持消委会通过消费调查体察、参与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会监督。广泛受理学生家长退费纠纷,让困难家长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对存在突出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培训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整改不到位或不能确保安全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次行动还将隐形变异培训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排查重点内容;要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组织学科类培训的规定。做好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精准有效建立防治隐形变异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机构、重点网站等四张清单。针对“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等突出隐形变异表现形式,要开展专题治理。(记者 余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