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上获悉,为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责,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将对《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决定对禁捕区域和期限、禁止行为、垂钓管理、政府及部门职责、执法能力建设、社会参与、违法责任等作出规定,是推动我市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重要法规制度。根据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7月听取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本次执法检查,旨在全面了解决定实施情况,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进一步推动长江十年禁渔重大决策在重庆落实见效。
此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决定宣传贯彻情况,配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政府及部门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情况,退捕渔民安置保障,涉渔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决定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等。
市人大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分前期准备、开展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将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梳理形成常委会审议意见并交市政府研究处理、跟踪督办等阶段。其中,5月至6月中旬开展执法检查,分别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赴区县实地检查、委托区县开展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