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涉事酒店进行调查取证。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记者从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消费者小罗向该局举报,称其2月份通过某网络平台预订了4月29日至5月2日某精品酒店的入住服务。日前,小罗突然接到酒店工作人员电话,被要求额外加900元差价才能入住。小罗向网络平台反映后,工作人员告知小罗房间预订超量,让小罗自行取消订单,并承诺补偿169元的费用。愤怒的小罗于是向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接相关投诉后,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两次对涉事酒店进行调查取证。在酒店前台,执法人员未看到房间价格公示;通过比对酒店预订登记和电脑 “五一”期间所有通过网上平台预订房间的相关记录, 该酒店截至检查当天仍有客房待售。执法人员还发现,该酒店与小罗联系后,商家仍通过平台预订出多个“五一”假期时间段客房。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酒店负责人承认因预订价格与现行情价格差距过大,为了赚取更多利润,而动了“小心思”。
渝北区市场监管局龙塔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李红介绍,该酒店为了谋求利益,主观故意不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其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五)项,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的规定;《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从事餐饮、 旅店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其标明或者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项目、规格、费用提供服务和收费。目前,该局已经对其立案调查。
“五一”假期临近,为切实维护城市形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公开发布了《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在酒店宾馆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当日客房价格,做到明码标价;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和餐饮服务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任何费用。
同时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遇到类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证据,并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余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