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依职权审查规范性文件1005件,依申请审查公民审查建议30件,共依法纠正存在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文件29件。重庆备案审查法治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作经验在全国交流,备案审查整体工作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审结规范性文件共197件,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存在明显不适当问题的1件政府规章以及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及时纳入处置工作计划,督促有关制定机关修改完善或适时废止。目前,已有序废止了4件规范性文件。
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是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的重要切入点。去年9月,重庆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第一期建设项目在重庆人大网和政务外网办公平台同步上线运行,社会公众可便捷使用文件分类检索、电子文本下载等功能。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备案审查工委动员市、区县、乡镇“三级联动”,推动11类规范性文件先期入库,数据库归集现行有效的各类文件9180件。全国人大以视频交流会的形式对此予以肯定及推广,并在《法制工作简报》全文刊载了重庆数据库建设试点经验。
报告显示,下一步,我市人大备案审查工委将启动数据库建设第二期项目,推动数据库扩容增效,强化文件数据动态管理和智能关联,做到“入库不断档、更新可持续”,持续打造具有辨识度的重庆人大数字化典型应用。(记者 何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