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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聚合力” 多家单位联合治愈“垃圾顽疾”

  “再没有大车往这里倾倒垃圾了,现在我们去河边散步也闻不到腥臭味儿了......”3月21日,重庆市忠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汤家湾开展回头看时,忠州街道新桥社区居民指着河边说。

  “一直以来,汤家湾都是偷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场所,前前后后有10年了,现在好了,你们检察院功不可没。”一居民不自觉地竖起了大拇指。

垃圾场整改后变了样。忠县检察院供图

  2021年9月13日,忠县检察院在开展贯彻长江保护法公益诉讼专项巡查中发现,忠州街道新桥社区四社新桥西头(小地名汤家湾)临汤家湾河道一侧倾倒有大量建筑垃圾,并夹杂有生活垃圾,部分垃圾已淹没水中,垃圾周围水体呈墨绿色,散发出阵阵恶臭,汤家湾河道为长江支流,被污染的水体直接汇入长江。

  经忠县检察院委托重庆博图勘测规划有限公司现场勘测,汤家湾河道垃圾倾倒场占地面积为3.903亩,其中占规划长江淹没线3.84亩。

  据悉,早在2012年的时候,忠县忠州街道新桥社区四组居民谭某某就与新桥社区四组全体村民签订《协议》,约定谭某某租用新桥社区四组新桥桥头地盘,三峡水位线182米区域随意使用,使用期限为8年,谭某某一次性支付该组全体村民8年青苗补偿费共计88000元。随后,谭某某与肖某某等6人在新桥社区四社新桥西头私自设立弃土场,肖某某联系忠县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场平工程处,让其在该弃土场倾倒弃土,以每车30元的价格收取弃土倾倒费,共倾倒弃土约500车,每车十几个立方米,共计约6000立方米弃土。

  2012年6月,原忠县水务局在接到关于汤家湾河道倾倒弃土举报后,即刻立案调查,对肖某某作出行政处罚,责成其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恢复原貌,并处以8000元的罚款。肖某某缴纳了罚款,但并未将汤家湾恢复原貌。此后,忠县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场平工程仍然在汤家湾倾倒弃土长达2年时间,北京城建等工地项目也在该地倾倒过弃土。多年来汤家湾由于缺乏监管,被倾倒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但没有清理,反而越倒越多。

  “积极贯彻长江保护法,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既是检察机关应尽职责,也是发挥生态环境检察职能所在。”忠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余善满表示,该院充分发挥派驻检察联络室作用,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认真学习好宣传好《长江保护法》,全力守护一江碧水。

  针对汤家湾垃圾非法倾倒问题,2021年9月以来,忠县检察干警先后10余次到现场调查。同时当地居民反映证实,近期仍有从县城方向来的车辆将建筑垃圾持续倾倒在汤家湾。一直以来,汤家湾已成为偷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场所,严重影响该区域环境质量,特别是对长江河道水质有较大的污染。

  2021年11月15日,忠县检察院针对相关问题向忠县环境保护、街道办等5个部门单位分别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依法履行环保、河道属地管理职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在新桥社区四社新桥西头再次倾倒垃圾,积极开展汤家湾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

检察官利用无人机巡查。忠县检察院供图

  收到检察建议后,忠县环境保护、街道办等部门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中提到的问题,迅速组织安排部署,积极协调整改。

  2021年12月,汤家湾弃土场现场共计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30余车,安装防护网151米,安装高清摄像头2个,复绿面积达到3500平方米,其中栽植树苗60株、播撒草籽260斤,整改效果较好。

  “忠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联合多家单位携手共治,清理长江支流垃圾,不仅美化了城市环境,提高了人们生活品质,也着实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好事。”市人大代表,忠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傅蓉国表示,守护长江母亲河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只有一代又一代的检察人持续关注,我们共同的母亲河才能永远“靓丽”。(唐中明 张海波 张骏)

编辑: 黄京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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