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网上咨询投诉渠道,优化完善我市政务咨询投诉体系,11月2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政务咨询投诉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我市将构建“一网联通、四级联动”的政务咨询投诉办理工作体系,实现反映事项网上流转、办理结果快速反馈、办理过程全程可溯、办理效果群众评价。
《办法》明确,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政务咨询投诉办理坚持“属地优先、高效办理”原则,整合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力量,构建“一网联通、四级联动”的政务咨询投诉办理工作体系,更好受理涉及我市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各类政务咨询投诉,实现反映事项网上流转、办理结果快速反馈、办理过程全程可溯、办理效果群众评价。
《办法》指出,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将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政府网微信公众号”“重庆市政府App”开设专栏;同时,逐步归并处理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等国家有关政务服务平台交办我市的政务咨询投诉,以及“渝快办”平台、“12345热线”、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等市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接收的政务咨询投诉。
《办法》要求,重庆市“互联网+督查”平台受理的咨询类政务咨询投诉,承办单位原则上应在反映人提交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非咨询类政务咨询投诉,承办单位原则上应在反映人提交事项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交办时另有时限要求的按要求时限办理。(记者 何春阳 崔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