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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开展特殊家庭教育课

  为提高未成年人犯罪判后帮教工作水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8月19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依托“春雷护未”家庭教育指导站,对二名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家庭教育课。

  被告人张三、李四系未成年人,因疏于家庭管教,并受网络不良信息影响,导致是非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最终不慎走向了犯罪的道路。

  本着惩教结合、治病救人的原则,让家庭教育成为纠正未成年被告人错误思想的重要课堂,大足法院“春雷护未”先行者成员何春梅、雷莉对二被告人的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学会正确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

  针对各监护人存在监护主体意识不强、教育方式不当、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等行为,先行者成员们对其予以训诫,告诫其应自觉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与子女沟通,主动关心子女身心健康,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

  针对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后帮教问题,先行者成员们就具体教育方法对各监护人进行了教育,指导其如何有效同未成年人进行沟通,如何构建温馨有爱的家庭氛围。要求他们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是非观,让矫治完毕后的子女能回归正常社会生活,做对社会有用的人。最后,先行者成员们现场向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下一步,大足法院将继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戴东妤 何春梅 雷莉)

编辑: 黄京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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