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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帮到底!持续综合救助让她的生活“重回正轨”!

  “我跟着小鸭子学走路,童年是最美的礼物……”2022年6月17日,面对来家里回访的奉节县检察院检察二部干警,6岁的小玲(化名)开心地为他们表演起在幼儿园学会的儿歌。

  “小玲脸上的伤痕已经愈合,而且也变得更加乐观、开朗。”谈起小玲近2年的变化,她的妈妈向检察官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检察官与小玲妈妈进行交流。新华网 发 (毕中 摄)

  2021年5月,一起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故意伤害案被移送奉节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中年仅4岁的小玲被水果刀划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随卷附送还有小玲的心理咨询报告,正是这份报告,让承办检察官任薪宇感到揪心。

  报告显示:小玲会突然大声惊叫;不敢一个人去卫生间;经常戴着帽子,不愿意让人看到她受伤的地方……经专业诊断,小玲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

  进一步调查后,任薪宇还发现,小玲在父母离婚后长期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父母的缺位,让她变得敏感、暴躁。而这次“意外”的发生,对她无疑是雪上加霜。

  不仅要运用法律打击犯罪,更要用爱与关心为未成年被害人带来希望。综合考虑小玲的家庭情况、生活状态和受伤害程度,奉节县检察院启动“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机制”,通过“刑事+民事+心理”的综合救助模式,努力减轻案件对小玲的影响,让她的生活“重回正轨”。

  “一方面,我们联合县妇联,对小玲家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任薪宇介绍,检察机关委托心理咨询师、社工,对小玲和她母亲进行为期半年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其改善亲子关系。同时针对小玲母亲在监护中的失职行为,检察机关向她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加强对小玲的照顾、教育,为小玲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氛围。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并第一时间为小玲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1年11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同时向小玲母女支付民事赔偿金6万元。

  案件至此本已告一段落,但2022年4月小玲母亲的一通电话,却让任薪宇放下的心又悬了起来:“检察官,小玲的赔偿金一直没有到位,现在教育、治疗都要花钱,我们承受不起呀!”

  检察机关随即启动民事执行监督程序,对判决书中民事部分执行情况开展监督,通过查阅执行卷宗,发现仅有小部分赔偿款执行到位,而且因为被告人没有继续执行的财产,法院已经终结执行。

  不能让救助停在“最后一公里”!考虑到小玲家是因刑事犯罪陷入生活困境,5月16日,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司法救助,为小玲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同时,为了解决小玲教育的后顾之忧,检察机关又联合县教委,为小玲落实了学费减免的相关政策。

  一年多过去了,多方努力抚平了小玲的“伤疤”,她再次回到幼儿园,摘下帽子,勇敢地和同学们玩耍嬉戏。该案也于近日被重庆市检察院评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通过综合救助形式,努力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是我们一直以来的工作目标。”奉节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春光介绍,近年来,该院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联合县教委、民政、妇联等8家单位共同签订“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将未成年人保护覆盖司法办案全流程。2021年以来,共开展心理救助13人,发放司法救助5.5万元,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唐中明 马弘 杜莹 刘庠録)

编辑: 黄京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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