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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餐饮等行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7月29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城市管理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据了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九条内容,分别阐明拟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一次性用品的定义,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的管理原则、使用规范以及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等。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制定了三个一次性用品目录清单,分别对应餐饮业、住宿业、公共机构。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到的的一次性用品,是指在运营过程中向消费者提供的、由塑料或木材制成的、不以重复使用为目的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一次性住宿用品等。住宿、餐饮等行业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外卖平台、大型商超等大力引导消费者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全面推行“绿色办公”,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商务、文化旅游、机关事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对辖区行业领域内一次性用品使用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市民若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22年8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城市管理局(邮箱:3184332506@qq.com)。(记者 崔曜)

编辑: 曹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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