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记者从重庆市人民政府获悉,日前,我市印发了《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构建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高素质人才等内容推出10大举措,支持全市职业教育发展。
2023年建设50所优质中职学校和210个优质专业
根据《若干措施》,我市将实施中职“双优计划”,到2023年建设50所优质中职学校和210个优质专业,建设一批优质技工学校和专业;支持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统筹职业教育资源,加大职教中心建设力度,通过合并、合作、托管、集团办学等方式,整合一批“空、小、散、弱”学校,到2025年全市中职学校数量调减至120所左右。建立中职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规模,创新开展技工贯通培养,到2025年中职应届毕业生升入高等院校比例达到60%以上。
实施高职“双高计划”,加大对10所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建设的支持力度,建设20所(含培育5所)市级高水平高职院校和60个高水平专业群。到2025年,各高职院校建成1个以上优势品牌专业(群),基本形成“一校一专”品牌格局。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推动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实施职业教育本科促进计划,重点支持国家“双高计划”和全市“十三五”期间培育的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技术大学,到2025年力争建成4所以上职业技术大学。扩大应用型本科院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及“专升本”招收中职学生和高职学生规模和比例,到2025年职业教育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
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
《若干措施》提出创新职业院校教师配置机制,落实职业院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周转编制重点向“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专业教师配备上倾斜。对与大数据、智能化、集成电路、汽车、生物医学等全市重点产业领域紧密对接的高职院校的关键学科、优势专业,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最高可提高10个百分点。在“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开展岗位聘用考核试点,探索建立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动态管理机制,对改革成效明显的职业院校,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最高可提高10个百分点。合理确定职业技术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健全“双师型”教师培养机制。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对职业教育教师培训进行保障。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启动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到2025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
保障职业院校教师地位待遇。允许职业院校将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若干措施》指出,市级相关部门及各职业院校将强化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动建立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允许在“负面清单”外探索各种形式的合作。
同时强化技能拔尖人才激励措施,职业院校学生在校期间获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者,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或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者,在应届毕业当年符合报名条件的,可免试进入相应的高职或本科院校就读,且直接纳入“全市技术能手”或“巴渝青年技能之星”培养人选。
按照“一区两群”空间布局,优化职业教育“1+2+4+N”院校布
全市还将加强规划建设,具体包括按照“一区两群”空间布局,优化职业教育“1+2+4+N”院校布局。支持高职院校在基础条件较好的主城新区、“万开云”板块、川渝毗邻地区等区域布局分校区。
此外,加大经费投入,调整市和区县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教育经费增量向职业教育倾斜,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各类产业扶持发展资金或基金加大对产教融合项目的支持力度。“十四五”期间,市级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资金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中职生均公用经费总体提标30%,适时提高高职拨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