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活动现场工作人员正在放流鱼苗。记者 齐岚森 摄/视觉重庆
5月10日,由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委、市检察院一分院、沙坪坝区检察院、沙坪坝区农委共同举办的2023年联合增殖放流活动在沙坪坝区磁器口迎龙门码头进行。岩原鲤、胭脂鱼等2.2万余尾重庆水域珍稀鱼种、本地鱼种被一分为二,一部分在岸边放流,另一部分则由工作人员乘坐专业船舶带往江心,放归嘉陵江。
据悉,本次增殖放流活动购苗资金来自沙坪坝区检察院办理的9起非法捕捞类刑事案件的14名当事人。考虑到案件当事人渔获较少,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预缴了生态修复费金2.8万元,沙坪坝区检察院经公开听证,要求14名当事人担任“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用实际行动修复其造成的环境损害,变环境破坏者为环境保护人。
“嘉陵江流域为禁渔区域,禁渔期禁止垂钓哦。”“电鱼要严禁!武斗竿、钓具、笼壶也属于禁渔工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活动现场,由“捕鱼者”转化而来的“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们在检察官的带领下,现身说法,积极向周围群众进行普法宣传。
据介绍,增殖放流是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生态修复的重要举措。本次增殖放流仍旧延续“精细化、专业化、科学化”放流模式,选种历经有五大环节数10个规范步骤,鱼苗全为重庆水域珍稀鱼种、本地鱼种。(记者 郭晓静 张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