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节到来之际,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批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和典型案例。同时,法官还为广大劳动者在依法维护劳动权益方面给出了建议。
自2020年1月以来,江北区人民法院共受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案件917件,现已审结901件。其中,追索劳动报酬类非诉审查案件462件,占案件总数的50.4%,在该领域案件中占比最多。
法官建议劳动者,要加强安全防范和法律意识。司法实践中发现,个别用人单位通过各种方式混淆法律关系、规避法律责任、尽量避免与劳动者直接接触。比如,有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的不为劳动者上缴保险,有的则让介绍人代领工资。
对此,法官建议劳动者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同时,注意收集能够证明自己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报名登记表、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等。这样既有利于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也有利于保护自身健康和劳动权益。
此外,劳动者要增强时限意识。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涉及程序多、种类多,期限要求各不相同。如因第三人侵害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况时,受伤劳动者可以同时选择人身损害赔偿或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受伤劳动者以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可能错过工伤认定及仲裁时限。
法官建议劳动者应多方面了解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关于时限的规定,必要时可向专业人士征求意见建议,经济困难的,可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法律援助,第一时间运用法治方式保护自身权益。
此外,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劳动者要树立合理预期。法官表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法律法规多、政策专业性强,不同的法律关系赔付标准不尽一致。如对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而遭受损害的,劳动者应综合考虑各方因素,选择合理的纠纷化解渠道途径,不宜以赔偿金额多少决定维权选择。同时,证据收集是否充分直接影响法律事实认定和结果处理,相应的赔偿主张和待遇主张请求需要对应的证据佐证,不要轻信“包打稳赢”的许诺。(韩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