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新修订《重庆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出台,将于4月30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新设置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专项,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0万元。
“新设置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重大(重点)专项,是此次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办法》聚焦产业创新,在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专项中增设重大(重点)项目,将根据“需求牵引、目标导向、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实施原则,按相关规定编制专项实施方案,以重大(重点)专项方式实施。
根据新修订《办法》,重大专项聚焦我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注重发挥龙头企业主导和链主作用,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多方联动和资源汇聚,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标志性重大战略成果产出为目标,突出科技创新的战略牵引、带动示范和支撑引领作用。重大专项是由若干重大项目组成,每个重大项目财政经费资助强度为1000万元—3000万元。
重点专项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突出重庆特色优势,关注未来技术产业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培育科技型企业和优秀人才团队,突出“创新性、引导性、集成性、应用性”。重点专项由若干重点项目组成,每个重点项目财政经费资助强度为100万元—500万元。
该负责人表示,2023年,我市拟组织实施人工智能、高端器件与芯片、先进制造等5个重大专项和新能源、新材料等8个重点专项,布局解决一批关键领域技术问题。(记者 张亦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