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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更大范围的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来了

  新华网重庆6月17日电 近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实施期限,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

  《通知》明确,在原来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再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至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17个行业。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从申报之月起自愿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3年3月。

  此外,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其养老、失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工伤保险费缓缴暂实施至2022年8月。

  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的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12月,从2022年7月起,参保单位从完成确认或提出申请之月开始享受,其认定标准、确认渠道、办理程序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据介绍,企业可从2022年6月13日起,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陆,并填写《重庆市参保单位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通知》还提出,要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作用。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了50%,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大型企业按规定及时补发。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的,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政策解读,简化办事流程,让政策落实落稳落好,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余霞)

编辑: 彭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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