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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收容救护中心启用

  5月31日,江津区滨江路米帮沱码头,工作人员将收容救护中心中暂养的珍稀鱼类放流长江。记者 郑宇 摄/视觉重庆

  5月31日,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江津区法院举行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收容救护中心(以下简称“收容救护中心”)启用仪式。

  当天上午,记者在江津区滨江路米帮沱码头看到,江边停靠着一艘白色小轮船,船头设有“驯化池”,船身印着“保护珍稀特有鱼类”几个大字。原来,这就是由江津区法院、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江津区林业局共同建设的收容救护中心。

  “用毛巾轻轻把鱼的眼睛蒙起来,这样鱼就不容易在救治中挣扎了。”走进船舱,记者看到,西南大学教授、渔业资源环境研究中心主任姚维志正在对一条腹鳍处被尖锐物刺伤的胭脂鱼进行救治。

  “还好伤口不算深,给它注射抗生素,并进行简单的伤口处理就可以了。”完成救治后,姚维志将受伤的胭脂鱼放入不远处的观察池中。

  “这些水池的水都是和长江连通的,观察半小时后,就可以把它放回长江。”姚维志告诉记者,以船舶的形式设计、建设救护中心,不仅可以避免长距离运输对受伤鱼类造成新伤害,还可以保证收容救护环境与长江自然水体的同质性,减轻鱼类的应激反应,增加救护成功率。

  据介绍,收容救护中心是以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收容救护为主要功能的主题船舶,船体总长21米,型宽5.2米,除设有观察池、救治池、康复池和驯化池等基础设施,还配置了药品柜、器械柜等,可及时对在拦获、查处中收缴的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圆口铜鱼、细鳞裂腹鱼、红唇薄鳅等48种珍稀特有鱼类实施收容救护。

  同时,收容救护中心还有宣传展示功能,可以通过参观座谈、巡回审判等形式,开展关于珍稀特有鱼类保护的生态法治、政策法规、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

  “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率先启用重庆收容救护中心,将有助于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有效恢复和长江整体生态保护。”江津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天明说,作为重庆首批授权跨区域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的基层法院,江津法院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长江生态环境跨区域、跨流域保护。近年来,已先后建成生态司法保护基地6个,初步构建起“山水林”相结合的生态司法保护基地立体网络,实施增殖放流上百万尾。(记者 黄乔)

编辑: 陶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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