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上月底在全市政府采购项目中实施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替代财务证明、纳税证明等多项材料。此举推行半个多月来,受到许多市场主体欢迎。
北京网御星云公司西南区域负责人陈先生介绍,原来他们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要在投标和响应文件中附上现金流量表等许多财务报告资料,上市企业甚至要附上上百页的财务审计报告,还要去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税收、社保、信用等资料,既不便捷,也浪费纸张。“如今实施承诺制,一纸承诺就替代了很多材料,大大地提升了便捷性,也更加绿色环保。”
为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财政局明确提出,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可对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简化。简化后,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替代财务状况报告(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等多项材料。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承诺制是以国家信用体系建设和全国政务大数据为基础所制定的政策,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作出虚假承诺的供应商,除按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接受行政处罚外,还会被纳入失信名单,“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违法违规成本将更高。(记者 廖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