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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签发首份成渝跨域家庭教育指导令

  误入歧途 少年斗殴

  周某从小随父母生活在四川省某市,后周某的母亲因工作变动将周某带回荣昌生活,并让其在荣昌上中学,周某父亲仍在四川工作。周某来到荣昌后,母亲对其学习和生活关心较少,周某的父亲也只是偶尔通过电话了解他的学习、生活情况。来到新环境后,因生活习惯等原因无法很好融入,加之父母关心较少,周某开始与社会上的闲散青年厮混,时常不回家。

  2020年5月,14岁的周某因带头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拘留10天。周某的父母仍未引起重视,疏于对周某进行教育、管理,仅在电话中粗暴地批评了他一顿。周某继续与社会不良青年往来。

  2020年12月,周某在酒吧喝酒,邻桌客人多看了身边女伴几眼,引发周某不满,双方发生口角争执,进而动手。周某一方人数较少,不占优势,遂离开酒吧,到外面找来社会青年数十人到酒吧“报仇”。酒吧老板出面阻止、调解,周某等人非但不听劝阻,反而将老板和邻桌客人以及酒吧内的无关人员打伤——2人轻伤、3人轻微伤。

  案发后,周某到公安机关自首,称他只是好面子,想逞威风,教训一下邻桌人员而已,打架是因为喝了酒,一时冲动。检察机关以周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过审理,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赔偿各被害人医疗费等相关损失。

  父母失职 孩子犯错

  荣昌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到周某所在社区走访发现,其父亲常年不在孩子身边,其母亲开了一个麻将馆,终日沉迷于打麻将,对其生活和学习不管不问。周某的母亲还错误地认为,对孩子最大的支持就是“要什么给什么”,这一行为助长了周某游手好闲的坏习惯。周某手里有钱以后,身边不缺“小弟”跟随,经常指挥“小弟们”打架,还有小偷小摸等不良行为。

  承办法官联系周某的父亲,告诉孩子的行为触犯刑法时,其表现冷淡,并说家庭内部分工就是母亲主管孩子,他主要是在四川挣钱养家,以后在四川给儿子买套大房子,娶个媳妇就可以了。周某的母亲也认为给了孩子钱,让他不愁吃不愁穿就是最好的管教,孩子已经上学了,犯了错应该是学校的责任,而不是家长没管好。

  承办法官经过多次到川渝两地走访,联合检察机关、司法局等多部门与周某父母进行沟通,最后一致认为,周某的父母在家庭教育上存在严重问题。

  责令受教 父母悔悟

  了解到上述情况后,承办法官遂决定向周某的父母签发《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他们限期到荣昌区“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今年1月21日,荣昌区法院根据“海棠芳华”守护青少年活动要求,联合区检察院、区教委等部门,启动“以案说教”家庭教育“圆桌谈心会”行动,对周某的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为让家庭教育指导更具针对性,法官事前联系了周某之前生活地(四川省某市)社区的网格员,并进行现场连线,请网格员全面介绍周某的家庭、成长及邻里评价情况,并邀请网格员共同对周某的父母进行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周某的家庭成员内部职责、结构等做了全面剖析,并引导家长自省,明白各自育儿的责任。法院和检察院则从教育子女的法定职责等方面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最终,在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周某的父母泪流满面,对自己的失范行为有了初步认识,并希望专业人员多给予支持,对其教养子女多进行指导。荣昌区法院家庭教育爱心指导站针对周某父母的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家庭教育指导计划。目前周某的父母已经通过到站和社区观察等多种方式接受家庭教育指导3次,效果良好。

  法官解析

  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

  是公权力对“家事”的正当介入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明确了家庭、国家和社会在促进家庭教育方面扮演的角色,引导父母或监护人了解家庭教育是什么、怎么做,最终目标是促进各方合力推动家庭教育发展。但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各方到底在合力中扮演什么角色,人民法院又应怎样将法律中的训诫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落到实处是一个重要课题。

  家庭教育指导令的发出,让在家庭教育失范中的当事人明白,法律中的“依法训诫等措施”并不是无关痛痒的批评教育,是公权力对“家事”的正当介入,既是当面提醒,也是公开警醒。同时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也是家庭教育指导师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广泛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法学等交叉学科知识,对当事人进行家庭教育和亲子教育,并融合普法宣讲等多种功能的全面家庭教育指导,是对失范家庭教育的一次全面纠偏,有效促进家长依法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据人民法院报

编辑: 陶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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