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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规定城市快速路、主干道亮灯率不低于98% 下月起实施

  新华网重庆12月15日电(陶玉莲)15日上午,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召开《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表示,该《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低能耗环保产品,提高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水平,并规定不得过度照明。

  据介绍,《办法》共十九条,结合现阶段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对城市道路照明的体制机制、建设、维护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办法》明确,城市道路照明亮灯率由原来的95%提升至快速路、主干道的亮灯率应当不低于98%,次干道、支路的亮灯率应当不低于96%。城市道路设施完好率应当不低于95%,若因应急抢险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急抢险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在应急抢险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并修复或者配合修复。此外,针对小巷、街巷容易被维护管理部门忽略出现没有路灯的情况,《办法》明确,配套建设的城市道路设施与主体工程应当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和同步使用,装灯率应当达到100%。

  《办法》明确,新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应当推动多功能灯杆建设,集约设置各位灯杆,实现“一杆多用、多杆合一”。其中,在已有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上实施“多杆合一”,搭载交通指示、安全监控、通信网络等设备的,应与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协商一致,按照相关标准实施。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还将强化智能化管理,推进市级智慧照明集中控制中心建设整合,建设完善城市照明智能化管控系统,利用智能控制灯手段降低运行能耗。

编辑: 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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