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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城区将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 征求社会意见建议

资料来源:市城市管理局 制图\乔宇

  10月29日,市城市管理局举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通报会。市城市管理局道桥处处长魏渊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根据《实施意见》,中心城区将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提高占道停车成本促进泊位周转利用。目前,市发改委已于9月29日正式公布路内停车收费价格调整方案,征求社会意见建议,拟于11月中旬适时推出施行。

  新能源汽车路内停车超过两小时减半收费

  会上,魏渊特别介绍了关于中心城区停车差异化定价的问题。

  《实施意见》提出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合理引导车辆停放,按照国家关于“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交通繁忙区高于外围区、交通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综合区域位置、服务条件、停放时段、供求关系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停车收费,提高占道停车成本促进泊位周转利用。

  根据市发改委公布的路内停车收费价格调整方案,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收费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计费;跨白天、夜间时段停放的按不同时段收费标准累计计收;不得采取包月、包年等其它方式收费。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时间不足15分钟的免收停放服务费,超出15分钟的从始停时间起计费。

  在路内停车重点管理区域,白天(7:30含—20:30含)首小时收费为3.00元/半小时·泊位,次小时起收费为4.00元/半小时·泊位;夜间(20:30—次日7:30)收费为2.00元/半小时·泊位,最高不超过10.00元/次·泊位。

  在路内停车一般管理区域,白天(7:30含—20:30含)首小时收费为2.00元/半小时·泊位,次小时起收费为2.50元/半小时·泊位;夜间(20:30—次日7:30)收费为1.00元/半小时·泊位,最高不超过5.00元/次·泊位。

  此外,按照《重庆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的,每日8时至20时首次停车两小时内免费,超过两小时减半收费。

  撤除不合理的路内停车泊位

  魏渊介绍说,市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对路内停车泊位开展全面排查,撤除不规范、不合理、影响道路畅通的路内停车泊位。建立路内停车泊位定期评估机制,将路内停车泊位数量严格控制在停车泊位供给总量的5%以内。

  另一方面,中心城区将推动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非工作时间有偿错时共享,鼓励相邻单位、小区利用停车高峰时间差异,互相借用停车泊位;探索错时开放、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等经营模式,合理统筹利用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等资源,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实施意见》还提出优化停车供给结构,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严格控制路内停车泊位。在推动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方面,重庆将推动停车楼、地下停车库、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建设。

  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总量将年均增长10%以上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增长快速,截至2021年9月底已达221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9.9%,预计未来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还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停车难、停车乱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提升停车管理水平和治理停车难、停车乱突出问题,保持交通缓堵保畅,《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停车泊位总量年均增长10%以上;路内停车泊位数量控制在泊位供给总量的5%以内;路内停车实现智能化管理全覆盖,基本形成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协作共管、公众深度参与的停车管理新格局。

  此外,为做好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摸清停车设施基数底数,市城市管理局已于今年5月启动了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基础信息调查工作。(记者 郭晓静 崔曜)

编辑: 刘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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