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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征集安全生产违法线索 最高奖励30万元

  新华网重庆10月29日电(陈雨 胡梦雪)29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消息,会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全市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为拓宽违法线索来源渠道,面向全社会征集违法线索。据悉,此次违法线索征集奖励金额最高奖励30万元。

  本次违法线索举报范围包括:没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此外,还包括将生产经营项目、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以及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市民可通过电话举报,号码:12350;来信举报,收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12号,邮政编码:401121,邮箱:12350@yjj.cq.gov.cn;微信举报,在微信搜索“重庆应急发布”并关注。

  此次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谎报瞒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

编辑: 陶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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