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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自保互保“乱象” 重庆银保监局发布《关于规范人身险销售人员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的通知》

  新华网重庆10月25日电(朱俊洁) 近日,重庆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规范人身险销售人员自保件和互保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将“隐性”因素纳入自保互保业务监管范畴,旨在通过严格可回溯管理、规范销售激励行为等要求,督促保险机构强化业务全流程管控,斩断自保互保“乱象”利益根源。

  重庆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随着人身险市场自保互保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该类业务矛盾纠纷多、业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日渐显现,恶意投诉、虚假承保等“乱象”滋生,影响行业健康发展。因此,制定此项《通知》有利于从源头治理自保互保业务乱象。

  据悉,《通知》共涵盖14条内容,突出从严监管导向,主要体现了以下特点:

  严谨定义,将“隐性”因素纳入自保互保业务监管范畴。《通知》首次将销售人员通过直系亲属关联购买保险合同这类“隐性自保互保件”纳入监管范畴,引导保险机构主动识别,探索对隐性自保互保件管控的有效措施。

  严密制度,强化自保互保业务全流程管控。《通知》明确多项制度建设要求,强化保险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机构加强自保互保业务全流程管控,加大可回溯管理,完善风险监测机制,及时响应异动处置,严肃打击各类不良代理投诉及保险欺诈行为。例如,明确可回溯管理要求、系统识别要求、打击不良代理投诉的要求等。

  严格管控,明确9项销售管理禁止性要求。首次明确业绩考核、佣金水平、非自有资金支付等限制,从源头上切断非保障需求购买动力,关注销售人员权利义务对等,加大真实性管控责任。例如,切断套利动机,还原保险真实需求;严禁违规行为,强化销售权责匹配;加大管控责任,消除虚假投保“乱象”等。

  严肃责任,加大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力度。《通知》强调对违规行为的严肃追责。在一定程度上扭转行业“增员增效”的粗放发展模式。

编辑: 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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