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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教委发布寒假期间学生参加校外培训重要提醒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1月4日,渝中区教育委员会向学生家长发布了拒绝参与学科培训、理性选择非学科培训、签订规范培训合同、审慎合规缴纳费用、做好自我安全管理、依法依规维护权益等提醒。

  渝中区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渝中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清零,凡是举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或个人,均是无证无照、未经审批的机构,此类机构存在人身安全、资金安全等诸多风险,希望家长一定要落实监护责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让孩子参与此类机构培训。如果发现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如学生确实有艺术、科技、棋类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需求,建议家长理性选择具有资质、信誉良好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渝中区所有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已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bmp-web/),学员及家长可通过该平台或“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资质。

  此外,家长应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书面合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渝教民发〔2021〕22号)),合同必须明确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尤其对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作出详细的规定。对于缴纳费用方面,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应当明码标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关注学生安全,关爱孩子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家长们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

编辑: 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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