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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教委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

  寒假将至,为巩固九龙坡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九龙坡区教委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并下发了通告,从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查隐形变异行为、严格培训广告管控、严格培训预收费监管、严罚重处违规培训、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着手进行规范管理。

  通告强调,各培训机构不得在寒假期间以任何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非学科类机构更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异开展文化类学科辅导;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组织开展有偿学科类辅导行为。

  九龙坡区教委将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属地镇街等,开展明查暗访,对辖区内所有线下校外培训机构加强巡查,严防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开展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重点问题发生。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

  通告要求,各培训机构不得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此外,培训机构预收费须全额缴至资金监管账户,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收取的培训费用必须开具合法票据。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严惩重罚。

  通告表示,区教委将在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曝光台,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各中小学校要全面了解本校师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发现有学生参加违规培训的,要及时进行政策宣讲及引导;发现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积极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劝导家长和学生坚决抵制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编辑: 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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