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抓捕现场。新华网发
新华网重庆9月7日电 日前,公安部发布“百日行动”期间打击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十大典型案例,重庆警方联合贵州、广西警方侦破的一特大跨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入选。该案成功打掉“捕捞—收购—运输—销售”全链条跨省非法捕捞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查获涉案野生渔获物1400余斤,清查非法销售野生鱼餐馆15家。
今年2月,重庆渝北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渝北区一水产市场及多家活鱼餐馆疑似贩卖野生江河鱼。在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指导下,渝北警方采取“截中流、打源头、追下游”侦办思路,迅速立案侦查。
经查,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7岁,广西乐业县人)纠集人员在贵州、广西交界的红水河流域非法捕捞野生鱼,涉及贵州、广西境内多个县市。鱼贩子张某(男,25岁,贵州望罗甸人)从王某处大肆收购非法捕捞的野生鱼,组织人员秘密运输到重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7岁,重庆长寿区人)再将野生鱼销往水产品市场及多家餐馆,已形成一个横跨渝黔桂三地的非法捕捞犯罪链条。
5月初,重庆、贵州、广西三地警方成立渝黔桂“2.22”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联合专案组,深挖彻查,实施全链条打击。
专案组调查发现,王某等人在长江禁捕水域以渔船下网等方式非法捕捞大量野生鱼类,主要种类包含斑鱯、江团等10余种鱼类(其中,斑鱯“俗称芝麻剑鱼”系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通过鱼贩子转运到重庆,贩卖至水产市场及数十家餐馆,牟取暴利。
同时,专案组扩线深挖,还牵出另外3个在重庆、贵州、广西三地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
6月中旬,专案组兵分多路在重庆、贵州、广西同步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打掉在渝黔桂三地的非法捕捞犯罪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查获涉案野生渔获物1400余斤(其中,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斑鱯12斤),查获涉案渔船25艘、车辆15台、渔具64副,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侦查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还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目前,陈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