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社保局日前联合印发《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目录》),2022年1月1日正式执行。
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12月初,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公布,共计74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11种药品被调出目录。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为2860种,其中西药1486种,中成药1374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
该负责人介绍,《目录》由国家医保目录以及我市按国家规定增补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组成。其中,重庆增补药品收载中药饮片209种、医疗机构制剂104种、民族药1种。
《目录》明确,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协议期内不得进行二次议价。协议期内,如有与谈判药品同通用名药品上市,谈判企业的谈判药品仍按国家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同通用名谈判药品的直接挂网价格不得高于谈判确定的同规格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支付标准按挂网价执行。
谈判药品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含国家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和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按我市现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调整相关谈判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其中,谈判企业的谈判药品属于中选品种,其医保支付标准按中选价格调整;谈判企业的谈判药品属于未中选品种,则在协议期内仍按国家确定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这样规定,进一步确保了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稳定性和保障参保人员使用谈判药品的待遇不降低。”该负责人说道。(记者 李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