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9月6日电(李海岚)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重庆市近日发文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要求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农民工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按照规定,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城市园林绿化、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等各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均需开设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开设标准为,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合同工程总造价在400万元以上且合同工期在3个月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各市级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与建设单位、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并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30日内报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数额或者比例等,按时将人工费用拨付到总包单位专用账户,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农民工工资卡实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总包单位、分包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