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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余尾鱼苗入江!重庆举行增殖放流活动

  6月1日,在“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及江北区检察院等单位在两江交汇的江北嘴水域举行“养护水生生物、建设美丽中国”增殖放流活动,马善祥、林必忠等7名全国、市级人大代表受邀参加活动。

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新华网 发 (王喜凡 饶果 摄)

  当日上午9点,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7万余尾鱼苗放流江中,回归自然。据介绍,本次活动源于一起潜水电捕鱼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执行。此案系重庆检察一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成立以来办理的首起非法潜水电捕鱼案。该案中,蒋某某等6名被告人利用专业潜水设备和电击枪,在嘉陵江干流北碚段,以深潜水下的方式进行精准电捕鱼,作案方式较为罕见,这在本市查获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尚属首起,具有典型意义。受案后,重庆检察一分院协商重庆一中法院提级办理,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蒋某某等六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1年10月29日,重庆一中法院当庭宣判蒋某某等6名被告人获刑,并赔偿共计6万余元的生态修复金。

江边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新华网 发 (王喜凡 饶果 摄)

  如何将这笔修复金用在刀刃上,最大程度地修复被蒋某某等6名

  被告人破坏的长江生态环境?经过沟通交流,重庆检察一分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办公室协商法院将这笔生态修复金用于此次联合增殖放流活动。

  而在鱼苗的挑选上,检、法两家与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论证,精心挑选出7万余尾适应长江水域的鱼苗。

  “我们综合考虑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和资源监测实际情况,挑选了6种适应长江水域的品种,加大了胭脂鱼、岩原鲤等长江珍稀濒危水生野生动物的放流数量。”重庆检察一分院检察一部主任王云鹏介绍道。

检察官和市民一道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新华网 发 (王喜凡 饶果 摄)

  “重庆检察一分院能动履职,探索创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办案机制,实现刑民追责合力,督促被告人积极缴纳生态修复金。今天的增殖放流活动,就是为了让侵权人切实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同时教育更多的市民来保护长江生态环境。今后,重庆检察一分院将继续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打好长江修复保护攻坚战,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重庆检察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荣辰指出。

  看着鱼苗们在江中自由嬉戏,游向远方。受邀而来的西南大学渔业资源环境研究中心主任、西南大学水产学院教授姚维志十分欣慰,“长江增殖放流,关键要‘精准放流’。这次‘增殖放流’联合行动鱼苗的挑选十分科学、规范,将对长江流域的生态修复的生态修复起到积极作用。”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我市境内长江等流域全面禁渔期,是不能垂钓的,还有无论任何时候都不能使用刺网、围网等禁用工具捕鱼……”此外,活动现场,长江生态检察官们还积极向围观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和讲解了“十年禁渔”政策、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危害性和增殖放流的注意事项等,提升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保护的认识。(唐中明 李润雪 彭章林)

编辑: 黄京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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