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2月30日电(韩梦霖)12月30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消息,《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9月28日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加强了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监管。规定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应当依法备案,其建设和运行维护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严守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条例》规定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及时获取、处理、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增加地理信息供给。规定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公众版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加工、制作和保密技术处理等工作,免费提供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要求推进政府部门间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等提供保障服务。明确统一数据标准,要求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建设涉及地理信息的信息化系统,应当使用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提供的地理信息数据。
《条例》新增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和测绘地理信息、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应当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明确互联网地图编制、地图审核要求,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核主要表现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图,各区县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地图的核实,进一步规范和引导使用正确的互联网地图,杜绝问题地图。
据介绍,应急测绘保障是《条例》首次从法律上赋予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职责。根据《条例》,结合重庆市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建设情况,在应对突发事件中,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可在第一时间利用已有信息成果快速提供各类地图、遥感影像,以及实景三维等地理空间信息平台服务,为有关应急处置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快速组织专业测绘保障队伍和装备,快速获取所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为相关单位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测绘地理信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