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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39个区县建立“山林警长制”守护绿水青山

  新华网重庆12月29日电 今年以来,重庆警方积极推行“林长+山林警长”林区警务新模式,在全市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山林警长制。截至目前,全市共计39个区县成立了区县级林警办,实现山林警长制全市林区全覆盖。

  “龙河村附近有人非法狩猎,快来现场!”近日,重庆市长寿区公安局龙河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辖区内非法狩猎。接报后,派出所民警一边通知村级林长、护林员赶赴现场周边查看,一边根据群众提供的车牌、嫌疑人相貌,利用公安视频监控系统,快速锁定嫌疑人身份和位置。很快,民警在龙河村廖家桥附近山林边将胡某等4人抓获,并现场查获疑似气枪一支、铅弹108发、鸟类2只。目前,胡某等4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是重庆警方“山林警长制”警务运行模式的一个缩影。重庆市公安局森林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山林警长制”简单来讲,就是将守护每片山林的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案有人查、责有人担”的工作格局。

  在全面实施“山林警长制”的工作中,重庆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了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破坏自然保护地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警方还加强了山地林区治安巡逻防控,维护林区社会秩序。此外,警方还开展了森林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等工作,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侦破火案、维护治安、协助防控等职能作用。

  下一步,重庆警方将加大创新探索力度,深化生态资源保护;建立健全责权明确、打防并举、协调有序、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和生态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守护好绿水青山。

编辑: 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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