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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启动 邀你用镜头记录中医药之美

  为贯彻落实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推动中医药成为群众健康促进的文化自觉,“‘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活动已启动,面向全市中医药从业者、中医药爱好者开展。目前,活动征集通知已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

  据了解,本次活动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主办,活动主题为“挖掘中医药精髓,弘扬中医药文化”。微视频作品内容须紧扣大赛主题,挖掘中医药内涵,展示中医药领域各界人士精神风貌,体现人民群众中医药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主办方介绍,本次大赛实行属地化组织原则,即日起至6月30日前,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和个人作品征集,并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市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作品征集,并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医药企业由市中医药行业协会征集,并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以个人名义参赛的,直接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

  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内容和格式审查后进行网络推选,最终由专家评选确定获奖结果。报名邮箱为:fxzyyzm@126.com。

  本次大赛设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品。市卫生健康委将把本次大赛中的优秀作品运用到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活动中,共同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深入开展。

  延伸阅读:

  本次大赛作品创作要求传播中医药正能量、弘扬中医药文化主旋律。作品形式为微视频,时长在30秒至5分钟之间,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竖屏或者横屏),格式为MP4视频文件。作品拍摄设备不限,可用手机、相机等,要求画面清晰连贯,色彩自然,声音平稳。可选择配背景音乐和解说。视频中的文字应该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

  此外,作品中不能出现参赛者个人信息;作品电子文件命名按照“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提交。视频开始前,请务必标明参赛作品名称,格式为“作品名称:……”。

  参加大赛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未公开发表,投稿者必须是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创作权益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

  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享有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出版、互联网传播、转授权等)。主办方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主办方宣传相关的用途,不再支付费用。作品中一律不得标注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不得夹杂药品、平台或其他商业宣传推广内容。(李华侨)

“‘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海报。

编辑: 许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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