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来自重庆市税务局消息称,即日起,市民就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
目前,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完成升级,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在线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纳税人登录App后,进入申报界面、选择扣除年度、填写扣除信息、设置扣除比例和选择申报方式等,就可完成填报申报。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登录App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里面的“婴幼儿照护费用”项目,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即使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后,及时补充更新即可,不会影响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记者 杨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