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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五步走”

  新华网重庆3月29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今天(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了!

  目前,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已完成升级,在专项附加扣除板块新增了一项“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已经从六项增加为七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在线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方便自行填报的也可以将有关信息提交给任职单位代为填报。

  重庆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杨睿介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登录APP后,选择“专项附加扣除”里面的“婴幼儿照护费用”项目,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即可。即使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后,及时补充更新即可,不会影响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

  “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杨睿说,具体扣除方式上,可选择由夫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婴幼儿监护人不是父母的,也可以按上述政策规定扣除,享受税收优惠。

  据了解,这项扣除可以在单位每月发工资的时候享受,也可以在次年汇算时一并享受。今年前几个月没有享受到的扣除,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一次性补充扣除。比如,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单位,单位即可为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享受前4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重庆市税务局提醒纳税人注意新政策的施行时间。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姚远)

  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五步走”

  第一步 进入申报界面

  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常用业务——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界面,并选择“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步 选择扣除年度

  进入申报界面后,“选择扣除年度”设为2022年,点击“确认”后,系统会提示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纳税人仔细阅读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不能在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中申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步 填写扣除信息

  在“基本信息”界面,纳税人录入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如之前填写过个人信息或申报过专项附加扣除,则会自动填入,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子女信息”界面。在“选择子女”项目处点击“请选择”进入“选择子女”界面。

  若纳税人之前未填写子女信息,可点击底部“添加子女信息”进入添加界面,并填写“他(她)是我的”、证件类型、证件号、姓名、国籍(地区)、出生日期,点击“保存”后回到“选择子女”界面,即可看到新添加的子女信息。

  纳税人选择子女后,将回到“子女信息”界面,并显示子女的姓名与出生日期,子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 设置扣除比例

  完成子女信息填写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本人扣除比例”中选择100%(全额扣除)或50%(平均扣除)其中一种。选择完成并确定后,点击“下一步”。

  第五步 选择申报方式

  设置扣除比例后,进入“申报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任意一种方式。如果纳税人需要在每月发放工资薪金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并核实扣缴义务人信息是否准确。选择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完成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系统将弹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已提交”的提示。纳税人可以点击“查看填报记录”查看已经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延伸阅读

  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由谁来扣除?

  答: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2.不是亲生父母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吗?

  答:可以,但其必须是担任3岁以下婴幼儿监护人的人员。

  3.婴幼儿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4.在国外出生的婴幼儿,其父母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婴幼儿在国内还是国外出生,其父母都可以享受扣除。

  5.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起算时间是什么?  

  答: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6.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进行扣除。  

  7.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能在父母之间分配吗?

  答:可以。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两人各按照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父母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8.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分配方式在选定之后还可以变更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扣除,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9.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有多个婴幼儿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婴幼儿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婴幼儿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婴幼儿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500元的标准扣除。  

  10.对于存在重组情况的家庭而言,如何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具体扣除方法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扣除总额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扣除主体不能超过两人。  

  1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每月发工资时就享受吗?  

  答:可以。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后,单位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扣除,这样在每个月预缴个税时就可以享受到减税红利。  

  12.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的当月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后续还可以享受吗?  

  答:可以。如果纳税人在婴幼儿出生当月没有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当年的后续月份发工资时追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  

  13.纳税人享受政策应当填报哪些信息?

  答: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直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信息报告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14.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将有关资料提交给税务部门吗?  

  答: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与其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一样,实行“申报即可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服务管理模式,申报时不用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15.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发票吗?

  答:不需要发票,只需要按规定填报相关信息即可享受政策。相关信息包括:配偶及子女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本人扣除比例等。

  16.纳税人如何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较为方便快捷?

  答:纳税人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既可以推送给任职受雇单位在预扣预缴阶段享受扣除,也可以在办理汇算清缴时享受,全程“非接触”办税,无需填报纸质申报表,较为方便快捷。

  17.婴幼儿的身份信息应当如何填报?

  答:一般来讲,婴幼儿出生后,会获得载明其姓名、出生日期、父母姓名等信息的《出生医学证明》,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信息报告表》填报子女信息时,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并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即可;婴幼儿名下的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作为填报证件。

  18.如果暂没有《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该如何填报婴幼儿身份信息?

  答:纳税人暂未获取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可证明身份的证件的,也可选择“其他个人证件”并在备注中如实填写相关情况,不影响纳税人享受扣除。后续纳税人取得婴幼儿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居民身份证号的,及时补充更新即可。如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核实有关情况,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将证件照片等证明资料推送给税务机关证明真实性,以便继续享受扣除。

  19.谁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信息负责?

  答: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0.税务机关会对纳税人填报的扣除信息进行检查吗?

  答:税务机关将通过税收大数据、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核验,对发现虚扣、乱扣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1.我什么时候可以在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答:《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已于3月28日正式发布,税务部门也已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专扣申报系统功能将于当天升级。3月29日起,您就可以通过个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了。

 

编辑: 彭祎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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