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在重庆,肺结核患者可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3月24日是第27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联合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在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片区“十屏联动”沿江楼宇实施“为终结结核病 点亮城市的红”亮灯活动,并投影相关结核病防治宣传语,呼吁全社会提高对结核病的认知。

  重庆市结核病防治所副所长、主任医师吴成果介绍,肺结核是长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播。“咳嗽、咳痰2周以上,应当怀疑得了肺结核,要及时就诊。通过规范全程治疗,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治愈。”吴成果说,“社会大众应该做到不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时掩口鼻,戴口罩可以减少肺结核的传播。”

  在重庆市,肺结核患者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吴成果说,根据相关规定,初次就诊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医疗机构将提供1张胸片和痰涂片减免检查;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或耐药肺结核高危人群,在区县级定点医院可享受免费利福平耐药分子生物学检测。

  同时,针对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医疗机构将提供免费抗结核治疗药品,在治疗全程中提供3次免费痰涂片检查,治疗疗程结束时提供1次胸片减免检查。“我国肺结核诊疗优惠政策不受户籍限制,也就是说流动人口都可以和当地居民一样,享有国家的诊疗优惠政策。”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抗结核药物对肝肾功能可能产生一定的损害,为了及时发现药物的副作用,在治疗过程中需要监测肝肾功能,而这部分检查的费用不在国家规划免费项目范围内。”吴成果表示。

  吴成果提醒,普通结核病和耐药结核病患者享受的医保政策不同。针对普通结核病,治疗期间,结核病患者享受医保特殊病种报销政策,城乡居民医保人员持特殊病种证,享受每年总额1000元定额报销;职工医保病人,持特殊病种证按照职工医保的要求进行报销。针对耐药结核病,参加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耐药肺结核患者实行单病种限额支付,居民医保基金对患者住院和门诊治疗的医药费用按照90%的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5万元/人/年。(黄宇 张美玲)

 

编辑: 许小艺
图片中心
栏目精选
每日看点
重庆正事儿
本网原创
01007015001000000000000001111703112849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