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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 努力打造中国区域性国际仲裁中心

  12月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近年来,重庆推进仲裁制度改革创新,聚焦打造中国区域性国际仲裁中心,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完善仲裁制度规则,确保案件办理质效

  “围绕提高仲裁公信力,完善仲裁制度规则,不断提升仲裁案件办理质效。”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健全制度规范方面,我市建立了以《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为主体,《中国重庆两江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仲裁指引》《金融仲裁规则》《互联网金融仲裁规则》等相配套的专业化国际化仲裁规则体系,并完善了《仲裁员管理办法》《仲裁庭审规范》等系列制度。

  同时,我市成立建筑房地产、国际国内贸易、金融证券保险和涉外4个仲裁员专业委员会,出台工作规则,推进专业办案。

  通过改革创新,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办理效率大幅提升,个案平均结案时间缩短为40个工作日,金融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23个工作日,互联网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8个工作日,被法院裁定撤销或不予执行案件和当事人投诉举报数量均逐年下降。在第二届中国仲裁公信力评选中荣获“全国十佳仲裁机构”称号。

  严格仲裁员选聘,提升专业队伍能力

  随着仲裁案件量的逐年增多,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显得越发重要。

  为此,我市提高了准入门槛,在法定基础上,明确不同职业、专业领域的仲裁员申报条件更高,如法律规定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即可,我市则规定执业律师的执业年限须在10年以上,或者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8年以上。

  此外,我市还畅通申报渠道,改“单位推荐制”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制”,建立“考试+遴选”的选聘模式,细化选聘流程,促进选聘公平。

  目前,重庆在境内外共聘任667名多领域、多地区、多层次、多专业的高水平仲裁员,其中,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的仲裁员196名、硕士以上学位的仲裁员264名,具备高级职称的仲裁员137名,呈现出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三高”特点。

  同时,我市发挥建筑房地产、国际国内贸易、金融证券和涉外仲裁等4个仲裁员专业委员会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专题教育、廉政宣讲活动,制定职业素养提升计划,增强仲裁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建立仲裁员全流程、动态化考核机制,实施一案一评、一年一评。将考核评分作为仲裁员奖惩、续聘、淘汰的主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仲裁员,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暂停执业、解聘和除名等处分。

  创新行业发展模式,优化仲裁法律服务

  在促进行业发展上,我市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趋势,探索仲裁行业发展新模式。

  “我市率先在金融仲裁领域推出多项新举措,如专门成立金融仲裁机构、量身定制金融仲裁规则、组建专业的金融仲裁员队伍、配强职业化金融仲裁秘书队伍、大幅降低金融仲裁收费标准、开辟保全与执行绿色通道等。”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举措提高了金融案件办理效率,降低了金融纠纷解决成本。

  近五年来,重庆仲裁委员会办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担保、证券保险等案件近5000件,涉案标的额250.36亿元,防范化解了金融风险。

  同时,我市针对银行、小贷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维权案件存在的立案难、耗时长、费用高、执行难等问题,推行互联网金融仲裁模式,开启金融领域网络借贷业务的互联网金融仲裁试点。

  目前,重庆仲裁委员会与重庆银行、重庆三峡融资担保等10余家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建立“互联网+金融+仲裁”多元协作机制,今年预计受案量达到1000余件。

  此外,我市还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和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自贸试验区、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设立中国重庆两江国际仲裁中心、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截至2021年,共办理涉外商事仲裁案件96件,标的额68亿元。

编辑: 陶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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