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川、涪陵两地司法局及法院签订跨区域行政争议化解合作框架协议,探索两地联动机制,规范化解流程。这也是南川区创新探索“府院”联动机制,建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新格局,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益尝试。
区域统筹联动是实现社会治理的一把金钥匙。为深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加强集中管辖法院、属地法院、司法局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协调动员多方主体共同参与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南川区司法局与涪陵区法院、南川区法院等建立重大事项事前研判、重大案件协调化解、司法审查定期通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等“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依托南川区司法局设立的南川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积极打造行政争议化解实质化解新平台。由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具体承接法院、行政复议机关移送的行政争议化解案件,接受当事人主动递交的行政争议化解申请。同时,负责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日常事务,协调联络法院、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参与行政纠纷的实质化解。
南川区司法局与南川区法院、涪陵区法院、涪陵区司法局联合签订《跨区域行政争议化解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健全“府院联动”机制,明确了由南川区司法局和南川区法院对辖区内的行政争议联合开展化解,不断加强区司法局和区法院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的协调配合。
据了解,南川区制定出台了《南川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则》(试行)《南川区行政争议化解流程》《南川区行政争议化解须知》等工作制度,制作了《化解申请书》《案件受理通知书》《化解笔录》等化解过程中的文书范本,不断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规范化,提高公信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功能聚合,形成多元协同的诉源治理格局,着力解决群众在行政诉讼中“急难愁盼”问题,为各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唐中明 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