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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共识与行动

  文/曾菁华

  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倡议、中国和新加坡共同打造、为东盟各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以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高效联通为着力点,旨在推动中国与东盟区域一体化发展。

  2017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来访的新加坡李显龙总理时,提出了共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构想,以后在多种场合对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提出要求。经过中国和新加坡共同努力、东盟各国的共同参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东盟成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2019年8月,中国编制发布了《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以重庆为运营中心,中国西部12个省、市、自治区,以及海南省、广东湛江市,形成了“13+1”的中国西部面对东盟各国全面开放新格局;2021年12月,中国和新加坡共同完成了《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规划》编制,把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推向了新高潮。

  面对百年变局、世纪疫情,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此起彼伏的形势下,中国高举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伟大旗帜,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全人类共同价值,坚定不移地扩大对外开放,朝着全球化方向奋勇前进。特别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签署生效,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中新互联互通的高水平合作,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树立了新标杆。《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规划》两个规划的实施,为中国西部和东盟各国“面对面”合作,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展现了美好而广阔的前景。

  我们应在抢抓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发展机遇上形成共识与行动。在中新双方共同努力下,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自2017年9月常态化开行以来,取得丰硕成果,重庆至广西钦州港物流成本下降43.1%,铁路双向运费下浮30%,港口作业费率减少50%,中转通关服务费用降低80%。2021年,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累计开行国际铁海联运班列1493列,同比增长77%,货值15.3亿美元、增长79%;跨境公路班车2599车次,同比增长37%,货值2.5亿美元、增长66%;国际铁路联运班列运输集装箱1064箱,为中国西部地区以及新加坡等东盟国家提供了便捷的物流通道,带动了沿线贸易的增长,促进了中国与东盟以及中亚国家间的投资与产业合作。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新双方努力保持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顺畅运行,为沿线区域经济恢复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有力促进了区域一体化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新双方共同认识到,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一是双边贸易互惠互利。中国西部地区与东盟国家在自然禀赋和产业发展方面具有很强互补性,2015—2019 年期间,中国西部地区与东盟的贸易平均增速高达 18.6%。2020年以来,尽管全球经济存在不确定性,中国与东盟贸易仍然保持快速增长,尤其是中国西部和东盟发展潜力巨大,在供应链数字化和网络联通等新领域存在广阔合作空间。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实施,进一步为国际合作创造有利环境。随着中国与新加坡等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不断深化,新加坡在提升陆海新通道的国际地位方面将发挥更重要作用,包括带动国际资本投入、开拓海运航线、促进港口货物转运、拓宽货源、鼓励和引导新方企业参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

  二是区域发展战略紧密对接。中国积极促进区域间融合互动,推动西部地区与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建设相对接,以实现东西双向互济、南北陆海联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是实现这一战略的最佳载体。西部12 省(区、市)和海南省、广东省湛江市建立了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省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获得了金融、铁路、海关等全方位支持,未来有望通过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东西发展协同效应。同时,中国与湄公河沿线国家推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与“澜湄合作”紧密对接,在贸易、产业、人文等领域深度融合;重庆联合新加坡以“中老铁路”开通为契机,举办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老挝专场对接会,成功实现了三方合作破题,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开拓了广阔空间。

  三是中新互联互通开创新局面。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是中新互联互通项目交通物流领域重要成果。2021年以来,中新双方联合编制了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总体发展规划(2021-2025)、四个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及其他领域专项规划。持续深耕重点领域,共建中新金融科技合作示范区、国际航空物流产业示范区、多式联运示范基地和大数据智能化产业示范园区;深入推进通道建设,加快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中新国际数据通道、中新跨境融资通道、渝新航空通道和人才交流通道建设;着力搭建合作平台,启动建设中新(重庆)国际中小企业产业园、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低碳示范产业园、绿色发展示范基地、农业合作示范区及中新(重庆)科技城。积极拓展合作新空间,谋划实施商务、农业、人才培训、文旅四大合作计划,创新组建了金融服务、知识产权、投资贸易、工程咨询等服务联盟。中新互联互通项目成功入选中国改革2021年度案例,在金融、数据、人才、基础设施、政策创新、专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长足发展,将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提供了强大支撑,促进通道的现代化建设。

  四是重庆作为运营中心具备独特优势。重庆作为中新互联互通项目运营中心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组织运营中心,区位优势、体制优势、产业优势、生态优势突出,发展势头良好。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重庆格外厚爱,深入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赋予重庆内陆开放高地建设、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国际营商环境建设试点、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等一系列战略机遇,为依托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推动贸易、产业合作、金融服务与投资、旅游和人文交流等创造了良好条件。

  我们应在共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愿景上形成共识与行动。实践证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有利于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有机衔接,加强了中国西部、东南亚和世界其他区域的互联互通,促进了地区间的货物运输。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逆全球化等挑战,中新双方对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愿景达成了新共识。2022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会见来华参加北京冬奥会开幕式的新加坡总统哈利玛时表示,双方要逆势而上,展现蓬勃生机,树立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标杆,提升陆海新通道对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的支撑作用。

  一是着力实现“五通”目标。中新双方将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框架下,依托陆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深化战略合作,加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方面实践,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推动跨境运输的瓶颈堵点有效疏通,通道运输质量、效益日益提升;加强两国海关合作,提供便捷高效转运及配套服务,营造高效便捷的通关环境,通行时间进一步减少;加强金融互联互通,实现资金融通更加便利,带头国际贸易成本进一步降低,贸易投资、产业合作与人文交流更加活跃,推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逐步成为中国、新加坡和东南亚地区经济合作的新引擎。

  二是树立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标杆。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以重庆和新加坡为双中心,以钦州等北部湾港口群为出海口,旨在建立中国西部与东南亚地区之间多模式、多方位的经济联系。通过改进传统的航空、陆路、水运等运输连接方式,提高数据、人才、技术和金融等现代互联互通水平,提供传统货物贸易运输路线之外的新选择。双方共同期待,到 2025 年基本建成连接中国西部和东盟之间高效便捷、开放畅通、安全稳定、具有竞争力的贸易物流、产业合作与科技人文交流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

  三是为构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提供示范。中新双方将加大开放合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协商机制,吸引和带动中国西部和东盟其他国家协商共建发展通道,共享通道资源,提升互利互惠水平,探索开拓第三方市场合作模式,深化国际经贸关系,使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支撑,促进区域物流服务、人员往来、通关效率和信息化建设,实现贸易与运输规则标准实现兼容互认,沿线各方建立起更加紧密、可持续的供应链、价值链合作伙伴关系,促进区域经济实现平衡、可持续发展,助力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

  我们应在完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功能上形成共识与行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纯物流通道,而是在多维度、多层面、多领域具备多功能的复合型通道。通道建设以来,参与各方持续推动通道赋能增效,“通道带物流、物流带贸易、贸易带产业、产业带整体”的发展思路逐渐成为各方共识。特别是面对新冠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深远影响,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成为保障区域供应链、价值链稳定的有力支撑,通道的物流功能全面强化,贸易功能不断优化,产业促进功能持续深化,人文交流功能逐渐显现。

  一是强化物流功能。物流功能是通道的基础功能,是综合承载能力的体现。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以重庆和新加坡作为“双枢纽”,以中国西部重要城市为“多支点”,通过铁路、公路、航空、水运等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机组合,形成国际铁海联运、国际铁路联运、国际铁路运输与公水联运、航空运输等多式联运的“多通道”,连接中国西部与东盟国家,连通中欧班列、长江航运,缩短运输距离和时间,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成为区域发展、国际合作的物流新通道、主通道,实现广泛的区域互联互通。要打造“通道+枢纽+网络+平台”的现代物流体系,共同发展国际物流、供应链物流、智慧物流、电子商务物流、冷链物流、应急物流等综合性和专业性物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不断强化通道的物流功能。

  二是强化贸易功能。贸易功能是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核心功能,是通道发展的出发点和生命线。通道建设各方将贸易领域作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的重点合作领域,强化通道的贸易属性和贸易功能。一方面,提升通道沿线贸易便利化水平。落实中国—东盟自贸协定与中新自贸协定及其升级议定书,推动RCEP高质量实施,放宽市场准入,消除隐性壁垒,强化国际通关合作,推进通关便利措施,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另一方面,努力推动通道沿线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中国西部地区扩大自东盟国家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医药、能源资源、食品等产品,促进东盟国家自中国西部地区进口食品、农产品、机械电子产品等,拓展研发设计、运输物流、合格评定、检测维修等生产性服务贸易领域合作,提升通道沿线服务型制造水平。

  三是强化产业促进功能。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能够有力推动产业发展,对产业提升具有促进作用。依托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汽车及配套产业供应链体系,培育国际海事服务、石油化工等产业集群,打造食品产业园、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精深加工产业集群。要发挥通道对沿线经济带动作用,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打造高质量经济走廊,实现要素资源的高效集聚与流动;要充分发挥通道竞争优势、比较优势,推动通道沿线国际合作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合作,引导生产要素向通道沿线更具竞争力的地区集聚;要大力培育重要节点枢纽经济,推进陆港经济区、临空经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发展航运经济,促进通道与经济融合发展。

  四是强化人文交流功能。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将催化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友好交往与人文交流,增进民众间的了解、互信和友谊,推进人文交流全面实现互联互通。在文化旅游方面,开展通道沿线国家跨境旅游、跨境演艺等合作,推动数字文创、旅游产品研发、文旅投资合作;在教育科研方面,推进人才培养培训,推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青少年交流互动,搭建科研交流平台,推动科技要素双向流动;在医疗健康方面,加强优质医疗资源、科研机构、健康产业合作,将更多优质服务辐射到通道沿线国家。此外,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还将促进沿线国家在会展国际交流、城市发展、法律法务以及新兴领域的合作交流与互联互通。

  我们应在培育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具体举措上形成共识与行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在各方积极参与下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但也存在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如通道基础设施薄弱,直航航线偏少,物流费用偏高,运输标准有差异等,运输供求结构性矛盾突出,发展不平衡问题严重,影响了通道的可持续发展。通道建设各方应在培育举措上不断达成共识、步调趋向一致。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是畅通互联互通“动脉”的关键。要进一步明晰通道线路,优化通道布局,疏通瓶颈堵点,加快推进通道沿线铁路、公路、港口建设,加强枢纽节点及关键跨境基础设施建设,探讨通道沿线国家建立互联互通伙伴关系,疏通主要口岸及基础设施的瓶颈堵点;支持国际航运、物流企业发挥行业资源优势,开发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海运航线,加密铁海联运班列、跨境公路班车、国际铁路联运班列;加强通道沿线国际物流园区及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完善国际快递物流分拨体系,提升物流节点联运和集散能力;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与中欧班列在重庆、成都的无缝对接,提升联运效率,缩短中转时间,实现通道物流资源共享。

  二是推进制度型开放。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实现真正的畅通,需要打通沿线在交通、物流、贸易等领域的制度壁垒,协调市场准入与监管的制度与标准,建立区域间质量、资质互认。要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实施通道沿线互联互通数据交换,推动数据要素和标准对接,探索组建“单一窗口”互联互通联盟网络;推进多式联运服务规则创新与体系建设,强化通道沿线港口联动,开展货物交接、合同运单、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制度对接和规范统一;深化海关国际合作,总结推广中新(重庆)关际合作创新成果,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试点,建立通道沿线食品农产品通关“绿色通道”;推动技术标准与质量认证标准对接,促进通道沿线合格评定机构及合格评定结果互认,支持行业协会、重点企业共同制定团体标准与企业联盟标准。

  三是探索商业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是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提质增速的关键。要遵循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通道沿线企业在物流、贸易、产业合作等方面创新合作模式,最大程度释放国际合作发展潜力;要推动通道沿线运营主体、国际机场等联动合作,探索组建通道运营主体企业联盟、机场货运联盟、定价协商合作联盟等,创新合作模式,提升互联互通水平;依托中新(重庆)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搭建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共建工业大数据创新与应用中心,推动信息技术、现代物流企业搭建功能性平台,强化数据服务与信息交互共享;开展铁海联运“一单制”试点,推进铁路、海运作业单证电子化和数据共享开放,推动开展区块链电子提单试点,实现“一单制”物流全程可检测、可追溯;推动通道绿色供应链建设,实施绿色供应链试点示范项目,支持沿线城市、企业参与合作,促进通道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强化金融支撑服务。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离不开金融支持。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金融服务、金融平台,充分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和服务保障作用;要加强国际陆海新通道融资合作,建设跨境金融服务信息平台,鼓励银行机构以项目融资形式为通道项目提供融资服务,支持通道项目通过中新资本市场发行债券、直接上市等方式进行融资;探索保险国际合作,制定保险和风险融资解决方案,发展跨境商业医疗保险服务,扩大关税保证保险覆盖面;加强绿色金融合作,建立绿色金融领域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开展碳现货交易和环境权益融资,开发和使用绿色金融工具,促进绿色资本流动;促进金融科技合作,打造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区,推动金融科技企业创新并推进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数字化;探索设立专业化、特色化、国际化数字银行,开展法定数字货币合作,进行数字货币研究及移动支付应用。

  五是构建国际合作机制。中新双方将在现有双边合作机制基础上,探讨建立高级别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工作协调机制,探讨沿线各国签署共建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合作协议,促进跨国跨区域合作;高水平举办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论坛,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中新金融峰会、中国(重庆)—新加坡经贸合作论坛等平台作用,加强贸易投资促进与项目对接,促进通道沿线各国高层互访、友城联动;推动通道与中国发展战略、东盟发展战略、区域内各国际合作机制协调对接,推动通道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投资基金、亚洲基础设施办公室等国际组织、机构对接,进一步促进并实现更高层面的互联互通、协同发展;适时拓展多边国际共建机制,促进更多资源要素向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集聚,着力培育合作新增长点,树立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标杆,为推动构建更加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发挥突破、引领和示范效应。

  (作者系重庆市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编辑: 陶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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