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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零收费” 竞赛结果不作招生入学依据

  为减轻竞赛给中小学生带来过重负担,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竞赛活动做到“零收费”,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管理办法》强调,任何学校、学生及家长坚持自愿原则参加竞赛活动。竞赛活动的组织举办要做到“八个不得”:坚持公益,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竞赛各项工作不得进行委托、授权;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

  同时,《管理办法》要求,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在竞赛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批准文号以及“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重庆对中小学生竞赛活动有何要求?3月15日,记者从重庆市教委获悉,重庆从严控制、严格管理面向全市中小学生的竞赛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竞赛活动。而获得认定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竞赛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

编辑: 陶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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