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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剑锋从磨砺出 梅花香自苦寒来——“冬梅工作法”诞生侧记

  这两周,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派驻重庆市女子监狱检察室(以下简称:驻狱检察室)主任柴冬梅愈发忙碌了起来。除了派驻检察室的日常工作外,每天都有兄弟院、基层院的同行和她联系交流取经,她也“热心肠”地和他们分享......

(重庆市检五分院 图)

  今年11月5日,重庆市检察院正式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学习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冬梅工作法”。而这项工作法正是柴冬梅带领团队历时五年,在办理4800多件减刑、假释案件过程中,通过不断创新总结、提炼实践所形成的。提到“冬梅工作法”的由来,还得从2016年底说起。

(重庆市检五分院 图)

  小试牛刀:末端监督改为全程监督

  当时,全国首届监所检察业务标兵、时任五分院监所处副处长的柴冬梅被调任派驻重庆市女子监狱检察室副主任。不久后,她在工作实践中就发现驻狱检察官在实务中面临一些办案流程上的困境。

  “比如,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我们驻狱检察官审查案件处于末端监督,可案件数量大、阅卷时间仅有一周左右的时间等原因,极容易出现纰漏。”柴冬梅说,一旦检察官提出不同意见,相应程序还需重新进行,这既影响司法机关权威、耗费司法资源,也影响服刑人员的心理预期。

  在柴冬梅建议下,驻狱检察室和女子监狱达成一致,借鉴公诉检察官办理重大刑事案件的经验,探索推行检察官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实现案件办理全程监督。在新办案模式下,驻狱检察官从“减假暂”案件启动开始就要参与审查,案件评审会议也就由原来的检察官“可以列席”变成了“应当列席”。

  以黄某减刑案为例,按照以往流程,她大概率可以获得减刑。但是随着检察官提前介入,深度了解掌握她不完全悔罪,对被害人的赔偿也不到位,改造积极性不高,年终评审为较差。“不能认定她确有认罪悔罪表现,我们建议监狱不予报请减刑,得到采纳。”柴冬梅说,这样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带给了服刑人员极大震撼和教育。

2019年1月,随着工作职责的调整,柴冬梅所在的驻狱检察室又增加了对九龙监狱和长康监狱的派驻检察工作。经过和监狱领导沟通后,她也将检察官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提前介入制度这一创新做法带到了这两所监狱,并得到一致好评。

(重庆市检五分院 图)

  先行先试:工作法雏形初现

  “负责的监狱变成了三所,工作量一下子大了起来,服刑人员的诉求多了,案卷材料也多了。”干警们时常加班加点的工作状态,让身为驻狱检察室负责人的柴冬梅开始思考如何让检察监督变得既有效又高效,为大家的工作减负。

  2019年下半年,经过几个月的调研和摸索后,柴冬梅带领团队将一系列创新举措在三所监狱中纷纷先行先试起来,这便有了“冬梅工作法”的雏形。

  针对三所监狱入卷材料不同,案卷质量不高的问题,制定新的立卷证据标准,从源头上规范了案卷质量;

  积极推动“减假暂”案件办理从以往的“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建立从提请到裁定“案件审查报告表”,办案工作全程留痕省时高效;

  注重创新调查方式,建立服刑人员社会关系调查表,掌握服刑人员的相关动态......

  其效果也不言而喻,驻狱检察工作变得更有效、更高效了,监区里违规现象少了,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明显增强。

  2020年7月7日,九龙坡片区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座谈会在长康监狱举行。驻狱检察室全体干警及三所监狱分管领导、负责相关工作的民警悉数参加。各方在总结前期“冬梅工作法”试运行的基础上,就规范减刑、假释案卷内容和材料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了共识,意味着这一工作法正式在三所监狱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中统一适用。

(重庆市检五分院 图)

  推广学习:助推刑执工作高质量发展

  “驻狱这五年来,在工作法的助推下,我们严格把好刑事诉讼的最后一道关,交出了一份不错的成绩单。”五年来,柴冬梅带领团队从审查办理的4800多个案件中,发现提请不当案件46件,纠正46件,发现裁定不当3件,纠正3件;参加监狱案件评审会议114次,对监狱拟提请的减假暂案件提出不同意见,建议不予提请128件,得到立即采纳120件;总结“减刑案卷审查的重点和方法”在全国检察业务培训班上进行讲授,得到了检察同行的肯定。

  柴冬梅所负责的三所监狱对“冬梅工作法”的运行效果表示满意。“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检查时,我们近几年来办理的案件,案卷规范、严格依法,经得起评查,这还得感谢检察室平时提前介入,对案件严格要求、逐案把关。” 某监狱一位负责刑罚执行工作的同志这样评价道。

  一直以来,市检察院、五分院都很关注“冬梅工作法”的运行效果,为此还多次组织人员深入监狱、驻狱检察室实地走访、跟踪调研。“从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该工作法在规范办案程序、保障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方面的确有明显成效。”五分院分管副检察长李存国介绍说。

  据介绍,如今,通过两级检察机关不断总结、提炼,“冬梅工作法”的内容也变得更为丰富,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内容——“一前移”:即监督关口前移;“三查清”:即查清罪犯社会关系、查清罪犯改造表现、查清行政奖励情况;“四注重”:即注重沟通协调、注重全程监督、注重跟踪问效、注重激活假释。

  “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公平正义,我们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责任重大。当前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学习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冬梅工作法’,希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持续助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庆市检察院检察七部主任刘海东表示。(唐中明 彭静)

编辑: 黄京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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