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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名校教授以帮孩子“运作入学”为由骗取50余万

  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龚某冒充重庆某大学教授以帮助被害人女儿入学为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50余万元及大量贵重财物,龚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7月,河南籍王某在一饭局上结识了被告人龚某,龚某谎称自己是重庆某大学外语学院副教授,能托该学校负责招生的校长帮忙将王某女儿“运作入学”。龚某先后两次找人假扮招生办主任、校长儿子、校长干女儿一同前往河南了解王某女儿学习情况,并以此为借口到其学校走访,均由王某出资接待。2019年,王某女儿高考成绩分数低于该校录取线,龚某多次以“打点关系”为由共骗取王某50余万元,并指导王某女儿将第一志愿填写成该大学,却最终未能被录取,龚某却称钱不退,保证第二年报考该大学继续操作指标让其女儿被录取。

  两年期间,王某曾多次往返河南、重庆、北京等地“求见”龚某口中的这位校长及所谓的“关系”,龚某以各种借口推脱或托人假扮校长亲戚与王某见面。2020年8月,王某女儿依然未被该校录取。

  王某意识可能上当受骗,遂邀约龚某前往该校核实情况,方得知龚某仅为该校在读研究生。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五十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唐中明 温祺)

编辑: 黄京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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